為漲工資造假的四高管被市場禁入,香溢融通投資者可要求公司賠償

15個月後,證監會對香溢融通(600830)的調查最終證實公司財務造假一事屬實。證監會查明香溢融通造假主要目的為“提升考核利潤和管理層薪酬”。需要提醒投資者注意的是,隨著調查結束,投資者可以向公司索賠了。

調查結果與自曝財務造假吻合

香溢融通4月9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當日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此前,香溢融通於2019年1月11日遭證監會立案調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下達意味著長達15個月的調查已經結束。

值得注意的是,調查結果證實了公司此前自查發現的子公司存在造假一事。香溢融通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前就稱,通過自查,發現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資有限公司和浙江香溢金聯有限公司2015年有兩項投資業務的投資收益確認存在問題。出錯的兩項投資業務分別為:東海瑞京-瑞龍7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和君證1號資產管理計劃。而這兩項業務與證監會調查報告中提到的項目完全一致。

證監會查明,2015年12月,為提升考核利潤和管理層薪酬,邱樟海決策轉讓香溢融通子公司持有的資管產品收益權。當時,子公司香溢投資分別將瑞龍7號資產管理計劃4000萬元份額的收益權作價6000萬元轉讓給開泰投資;將君證1號資產管理計劃2000萬元財產份額的收益權合計作價4300萬元轉讓給九牛投資和超宏投資。

因瑞龍7號和君證1號收益權轉讓附帶擔保,香溢融通當期不得確認投資收益。但香溢融通隱瞞擔保事項,提前確定投資收益,併為了履行擔保義務,虛構投資業務。這導致香溢融通2015年虛增利潤總額1.03億元,佔2015年更正前利潤總額的48.76%,虛增淨利潤7758萬元,佔2015年更正前淨利潤的49.96%;2016年虛減利潤總額4097萬元,佔2016年更正前利潤總額的26.54%,虛減淨利潤2928萬元,佔2016年更正前淨利潤的24.97%。

四高管同時被市場禁入

對於上述導致香溢融通2015年、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行為,證監會擬決定:對香溢融通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相關當事人給予10-30萬元不等的罰款,各項擬罰款合計170萬元。

其中,四位高管由於情節嚴重收到《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邱樟海時任香溢融通董事、總經理,作為此次違法違規行為的組織者和決策者,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罰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潘暱琥時任香溢融通董事長,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作為此次違法違規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罰10年證券市場禁入。沈成德時任香溢融通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分管香溢金聯和香溢擔保,作為參與者被罰10年證券市場禁入。劉正線時任香溢融通副總經理,分管香溢租賃和香溢投資,作為參與者被罰5年證券市場禁入。

四位高管同時被罰市場禁入,這一現象是比較少見的。鑑於處罰事先告知書已經下達,凡是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0期間買入香溢融通,並且截至2019年1月10日仍持有該股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徵碼:16016)報名登記索賠。如果香溢融通沒有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預計正式的行政處罰將會很快下達。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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