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門之變李世民竟成“榜樣”,太子監國在唐朝為何實行近300年

引言

在中國古代,歷朝歷代的一國之主有時候會因為自身年幼、巡行、疾病、政變等原因不能時時刻刻親自主持政務,這種情況下便會授權給某位代理人代表皇帝主持軍國大事。這位代理人有可能是皇太子,也可能是皇帝的近臣、母親、妻子或者是外戚等,我們比較熟知的有呂后專權、霍光專政等。

玄武門之變李世民竟成“榜樣”,太子監國在唐朝為何實行近300年

呂后

但是今天向大家介紹的是唐朝時期皇太子監國。太子監國自從先秦自西周初年文王建立王世子制的時侯起,就已經有了皇太子監國一事。而唐朝開國以來,李世民在武德九年以皇太子的身份主持政務,直至唐朝末年唐昭宗時期蔣玄暉等人擁立李柷為太子代表唐昭宗決斷軍國大事,皇太子監國這一制度在唐朝實行了將近三百年。

武德至貞觀年間:唐朝皇太子監國制度的形成與實施

唐朝皇太子監國的現象最早出現在唐武德九年。唐高祖李淵起兵推翻隋朝建立唐朝後,自己成為唐朝開國之君。於是便立自己的長子李建成為皇太子。但是李淵的兒子們卻互相不服氣,兄弟之間反目成仇。尤其是李世民頗有怨言,心裡想在我唐朝建立的過程立下赫赫戰功,憑什麼是他李建成是皇太子。於是在武德九年六月,李世民為了將李建成置於死地,發動了玄武門之變。這場事變中李世民成為了笑到最後的人,李建成死了、李元吉也死了。這個時候李淵也只是空有皇帝的名號而已,無奈之下只能立李世民為皇太子,同時也下詔李世民作為他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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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門

李淵選擇李世民作為自己的繼承人也是形勢所迫,實屬無奈之舉,因為他沒有其他可以選擇的餘地。李世民以皇太子的身份處理國家大事,其實在制度上還是有所依據。如漢武帝時期就曾經讓戾太子劉據監國。 因為秦漢以來,皇帝不在國都的時候,在國家行政的處理方式要有三種,一種是大臣留守制,另一種是隨行制,最後一種是皇太子監國制。留守制的缺點很明顯,有些行政事務必須得由皇帝親自出面裁決,所以造成大量政務滯留的現象,而隨行制也同樣會由於驛傳通訊的時間耽隔政事的處理。對於太子監國制,皇太子受命代理皇帝處理國家大事,在名義上暫時成為了一國之君,擁有決斷國家大事的權力,就避免了留守制和隨行制的不足。尤其是在北魏時期,拓跋燾承繼大統之後,讓皇太子拓跋晃監管國事,便與以前相比有一大變化,就是皇帝在家,皇太子也可以決斷軍國大事。可以說李世民監國,與北魏皇太子監國極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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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

儘管李世民監國只有兩個月,但是他在監國期間所採取的一套做法,卻為後人建立規矩,逐漸形成定製。首先是確立了監國期間,皇太子可以在東宮處理全國政務的行政方式。

太宗入東宮,除太了舍人。時軍國之務,總於東宮,元敬專掌文翰,號為稱職。

其次是在監國時期,形成了以東宮官屬為中心處理全國政務的官員,也採用太子系統的公文格式向全國傳達公文。唐太宗監國期間,輔佐他處理政務的官員主要有房玄齡、杜如晦、高士廉、長孫無忌、宇文士及、魏徵、虞世南、尉遲敬德、程知節、薛元敬等人。這些人,從記載來看,當時都在東宮任職。

七月,太子左庶子高士廉為侍中、右庶子房玄齡為中書令,太子右庶子長孫無忌吏部尚書,右庶子杜如晦為兵部尚書,太子詹事宇文士及為中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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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煙閣二十四功臣

李世民即位之後,就曾分別立李承乾和李治為皇太子,並且二人都有監國的經歷。在貞觀九年,太宗李世民居喪,就命令李承乾決斷軍國大事。此後在貞觀十九年之後,因李世民徵遠高,這一期間就曾先後兩次下達詔令命令皇太子李治監國。

發定州巡遠左之後,宜令太子治監國。其宗朝社稷百神,鹹令主祭。軍國事務,並取決斷。"廿年三月詔曰:"久倦征途,乃多虛弊,……垂拱無與,允在茲日。而皇太子某令德彰遠,所有機務,可令斷決,百辟卿士,咸宜受其節度。

這個時候,李治監國與李世民監國有所不同。李治監國期間,中央政府行政中樞起用的是東宮太子的系統班子,而且當時三省班子的主要成員也臨時委任了東宮官職,使得他們與東宮官員一起輔佐皇太子。另外還正式從法律層面上對太子系統公文的格式做出規定。

貞觀十九年五月十日,高士廉、劉泊等表稱,皇太子與百官書疏,先無骰式,請定其儀。詔:凡是處分論事之書,皇太子並書令,太子左、右庶子以署姓名,宣、奏、行、書案書日。其餘與親友師傳等,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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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

永徽至天寶年間:唐朝太子監國制度定型

唐高宗李治繼位之後直至唐玄宗李隆基承繼大統,唐朝皇室內部矛盾十分尖銳複雜,尤在皇位繼承問題上最為突出,皇太子廢立如走馬燈,太子監國也變成了政治家政治鬥爭的工具。在唐高宗李治在位期間,就曾經分別立李忠、李弘和李賢為皇太子。後來武則天在上元二年臨朝聽政,便廢掉李賢,立李顯為皇太子。在弘道元年李哲登基稱帝,但是好景不長,第二年李顯退位成為皇太子,另立李旦為唐朝一國之主。神龍元年,武則天又一次將李顯推到皇帝位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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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則天

中宗李顯在位期間,韋太后臨朝聽政。在神龍二年,立李顯的長子李重後為皇太子,但是李重後因神龍三年倒武一事事敗後被殺,於是立李重茂為皇太子。在景龍四年韋太后稱制,立李重茂為皇帝。同年李旦與李重茂一起誅殺韋氏同黨。李重茂將皇位禪讓給李旦,李旦再次坐上皇位,便立自己的次子李隆基為皇太子。這一時期太子由於廢立不定,國家大權由武則天等人操控,這一時期實際上皇太子監國在權限上是大有折扣的,但也並非形同虛設。皇

太子監國期間,全國政務處理還是由東宮班子來主持。

唐玄宗李隆基在位四十多年間也曾經三立太子,但是太子並沒有監國的經歷,只是到天寶年間安史之亂爆發後,才倉猝中下令讓皇太子李亨監國,沒過多長時間,李亨在靈武承繼大統,監國一事也就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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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隆基

唐玄宗以後、肅、順、敬、文、武、宣、懿、僖、 昭等諸位皇帝都有皇太子監國經歷。但是在唐玄宗以後皇太子監國制度上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諸位皇帝授權皇太子決斷軍國大事,也大多是在權臣宦官逼迫下所實行,實屬無奈之舉。

太子監國期間:行政如何運轉

現在看唐朝皇太子監國制度的內容與行政連行方式,可從建置及行文格式兩方面來看。首先在建置上,唐太子監國制度是以太子東宮官系統為主體,一旦皇帝授權太子監管國事,皇太子便坐鎮東宮,動用東宮官員處理全國政事。其中太子左、右春坊和太子詹事府,則是皇太子監國時東宮主要的職能部門

在皇太子監國期間,太子詹事府相當於尚書省,是東宮行政執行部門。但是太子詹事府並沒有類似於尚書省六部的相應機構,所以詹事府也必須與尚書省的六部共同執行政務。而左春坊相當於門下省, 右春坊當於中書省。除此之外,唐東宮官屬還有許多局、寺、監、署、率衙府等機構,主要處理東宮宮內一事,如起居飲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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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魯番出土文書

另外行文格式上,無論皇太子是否監國,唐朝東宮公文系統都是沿襲晉隋舊制,有著自己的固定格式。只是當太子受命監國的時後,便把這套行文格式推廣對接文武百官,處置唐朝的全國行政事務而已。

在唐代行政,正常情況下由三省主持,由中書省草擬、門下省審駁,尚書省執行的三個程序。在太子監國時期,草擬、審駁、執行的程序完全一樣,有所不同的,只是用二坊一府的東宮官署臨時取代了三省。換一句話來說,當太子監國的時後,右春坊、左春坊、詹事府分別相應地成為了唐朝全國政務的決策擬草、審核封駁和執行三個部門,其一件政事從形成到完成,與三省一樣,大致經過三個階段。首先由右春坊中的太子右庶子、中舍人、舍人草擬,這是決策草擬階段。公文草擬完畢後便上呈皇太子,皇太子審閱之後便返回右春坊。

右庶子以下分署宣、奉、行。"凡皇太子監國,於宮內下令書,太子親盡日,至春坊,則右庶子宣傳之,中舍人奉之,舍人為之"。

此後該公文便進入審核階段,將公文草稿送左春,由左庶子、太子中允,司議郎審核之後,再一次呈給皇太子,皇太子這次就要表示同意與否。若是同意,公文將返回左春坊,左春坊公文留底存檔,另抄一遍,代替皇太子親筆簽字,署名用印,從而形成一份正式公文文本,交給詹事府執行。詹事府接到公文文本,需送尚書省有關部門簽字,填寫生效意見,再返至詹事府,由詹事丞簽發頒行。這樣一件政事的處理至此完成。

至於監國期間日常公務,公文呈受辦理,也有一套臨時設置的專門班子負責。當皇太子監國的時侯,需要分別從詹事府、左、右春坊中各自抽調一人,組成臨時聯合辦公班子,值日辦理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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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行政流程

唐朝在皇太子監國期間,其行政是建立在東宮官制之上的,一旦遇到授權監國的事情,便要使用東宮官員,以東宮系統公文格式向全國發文,由詹事府、左、右春坊臨時取代中央三省主持全國政務。三省長官則以兼職地方式臨時轉到東宮骰制上來以協調兩方的聯繫。所以東宮主持政務時唐朝全國的行政運轉方式,基本上與中央正常的三省六部制時期保持一致。

監國期間詹事府要與尚書省共主執行,是太子監國時候唐朝行政運轉的一個特別之處。

結語

皇太子監國制度在唐代成為了一項常態化的制度。唐朝太子監國主要應用於皇帝巡行、居喪、疾病或政變等不能親自主持政務的場合。在太子監國時,唐朝中央行政機構會發生變化,太子會臨時成為一國之主,坐鎮東宮率領左右春坊及詹事府代替皇帝和三省臨時主持全國政務。並且其行政運作在公文及行政程序上都有著嚴格的規定。自唐朝開國以來,政局始終不穩定,統治集團內部鬥爭尖銳、複雜,唐代太子監國制度也始終有著明顯的政治作用。在非常時期,它實際上是一種以行政方式表現出來的政治工具,從皇室、朝臣到宦官,各派力量都可以利用他以達到各自的政治目的。

參考資料:《舊唐書》;《資治通鑑》;《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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