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哭無淚,大S婆婆藐視法庭被判刑一年,是不懂法律還是太張揚?

欲哭無淚,大S婆婆藐視法庭被判刑一年,是不懂法律還是太張揚?

根據近日港媒報道,娛樂明星大S的婆婆、俏江南餐飲的創始人張蘭被香港高等法院以藐視法庭判處一年監禁,法官同時下令拘捕。事情的主要原因是因CVC投資公司在香港因俏江南股權轉讓問題起訴張蘭,2015年香港法院向張蘭方面發出禁制令,凍結張蘭資產並要去其披露財產狀況,但張蘭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法庭報告財產狀況,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為藐視法庭,而且判決當天不到場也不作任何解釋,情節惡劣,故判處其1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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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的婆婆張蘭近日對該報道嗤之以鼻,並稱將委託律師控告造謠者。張蘭之子、大S老公汪小菲,在微博上公開北京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聲明》。該律師聲明沒有對張蘭是否因藐視法庭被判刑的事情做澄清,反倒對CVC起訴張蘭,香港高等法院為此做出過不利於張蘭的判決這一事實進行了確認,並稱張蘭方面將進一步就此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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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張蘭有沒有因為藐視法庭被判刑一年呢?明眼的讀者大概已經能夠看出端倪:CVC公司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訴張蘭,法院駁回CVC公司4項訴訟請求,僅保留1項指控。也就是說,CVC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張蘭履行5項義務,法院最終支持了CVC的一項訴訟請求,究竟這一項訴訟請求是核心請求還是附加請求,律師聲明中並未說明。

打個比方,小張借給老李10萬塊錢,沒有約定利息。老李在借款到期後不還錢,並對外聲稱不欠小張的錢。小張起訴老李,要求老李返還10萬塊錢、支付利息、賠禮道歉,最終法院僅支持了小張要求返還10萬元的訴訟請求,駁回了支付利息和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這樣的結果,其實就是老李敗訴了,老李如果到處跟人說法院駁回了小張兩項訴訟請求,僅保留了一項訴訟請求,並以此感覺小張敗訴了,那就是自欺欺人、掩耳盜鈴的做法。同樣,就CVC公司和張蘭的訴訟來說,明顯是CVC公司勝訴,張蘭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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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張蘭未按照法院要求披露財產併到庭說明情況,倒是非常有可能的。張蘭長期生活在內地,在內地也經歷過不少的官司,對內地的訴訟程序有一定的瞭解,但對香港的法律可能還是比較陌生的。在內地的民事訴訟中,法官責令被告提交財產情況說明,被告不提交或者少提交,法官會根據情況作出不利於被告的判決,並不一定會認為被告藐視法庭。除了離婚案件,法院也不會要求原告或被告必須到庭,因為委託代理人在取得特別授權的情況下,可以完全代表當事人。在認定當事人藐視法庭方面,內地法院相對沒有那麼嚴苛,即使有原告或被告抱著法官大腿哭鬧撒潑,法官也最多通知法警將鬧事的人拉開,基本上不會處以拘留或者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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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張蘭未料到香港法律的嚴苛,是有現實背景的。而且張蘭做事一般很高調,因為做了被告被勒令去法院聆訊,對於她來說也是很傷面子的,選擇不到庭也符合她的性格。當然,香港高等法院雖然以藐視法庭判處張蘭1年監禁,並不是立即生效的,根據律師聲明,目前該案仍在上訴中,如果上訴維持原判,則監禁立即生效。張蘭目前仍在內地,即使監禁的判決生效,因為香港和內地沒有引渡協議,只要張蘭不踏入香港轄區,就不會被執行。

張蘭因藐視法庭被判刑一年,主要的原因是不懂香港法律,做事高調也有之,這件事告訴我們,遵守法律是公民的基本義務,不按法律規定行事,即使你認為不起眼的事情,也會給你帶來不可承受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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