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港媒报道,娱乐明星大S的婆婆、俏江南餐饮的创始人张兰被香港高等法院以藐视法庭判处一年监禁,法官同时下令拘捕。事情的主要原因是因CVC投资公司在香港因俏江南股权转让问题起诉张兰,2015年香港法院向张兰方面发出禁制令,冻结张兰资产并要去其披露财产状况,但张兰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法庭报告财产状况,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为藐视法庭,而且判决当天不到场也不作任何解释,情节恶劣,故判处其1年监禁。
大S的婆婆张兰近日对该报道嗤之以鼻,并称将委托律师控告造谣者。张兰之子、大S老公汪小菲,在微博上公开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声明》。该律师声明没有对张兰是否因藐视法庭被判刑的事情做澄清,反倒对CVC起诉张兰,香港高等法院为此做出过不利于张兰的判决这一事实进行了确认,并称张兰方面将进一步就此事上诉。
究竟张兰有没有因为藐视法庭被判刑一年呢?明眼的读者大概已经能够看出端倪:CVC公司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张兰,法院驳回CVC公司4项诉讼请求,仅保留1项指控。也就是说,CVC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张兰履行5项义务,法院最终支持了CVC的一项诉讼请求,究竟这一项诉讼请求是核心请求还是附加请求,律师声明中并未说明。
打个比方,小张借给老李10万块钱,没有约定利息。老李在借款到期后不还钱,并对外声称不欠小张的钱。小张起诉老李,要求老李返还10万块钱、支付利息、赔礼道歉,最终法院仅支持了小张要求返还10万元的诉讼请求,驳回了支付利息和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这样的结果,其实就是老李败诉了,老李如果到处跟人说法院驳回了小张两项诉讼请求,仅保留了一项诉讼请求,并以此感觉小张败诉了,那就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的做法。同样,就CVC公司和张兰的诉讼来说,明显是CVC公司胜诉,张兰败诉。
至于张兰未按照法院要求披露财产并到庭说明情况,倒是非常有可能的。张兰长期生活在内地,在内地也经历过不少的官司,对内地的诉讼程序有一定的了解,但对香港的法律可能还是比较陌生的。在内地的民事诉讼中,法官责令被告提交财产情况说明,被告不提交或者少提交,法官会根据情况作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并不一定会认为被告藐视法庭。除了离婚案件,法院也不会要求原告或被告必须到庭,因为委托代理人在取得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完全代表当事人。在认定当事人藐视法庭方面,内地法院相对没有那么严苛,即使有原告或被告抱着法官大腿哭闹撒泼,法官也最多通知法警将闹事的人拉开,基本上不会处以拘留或者监禁。
所以,张兰未料到香港法律的严苛,是有现实背景的。而且张兰做事一般很高调,因为做了被告被勒令去法院聆讯,对于她来说也是很伤面子的,选择不到庭也符合她的性格。当然,香港高等法院虽然以藐视法庭判处张兰1年监禁,并不是立即生效的,根据律师声明,目前该案仍在上诉中,如果上诉维持原判,则监禁立即生效。张兰目前仍在内地,即使监禁的判决生效,因为香港和内地没有引渡协议,只要张兰不踏入香港辖区,就不会被执行。
张兰因藐视法庭被判刑一年,主要的原因是不懂香港法律,做事高调也有之,这件事告诉我们,遵守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按法律规定行事,即使你认为不起眼的事情,也会给你带来不可承受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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