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養犬管理條例》正式出臺!五一之後正式施行

《四平市養犬管理條例》已由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20年3月24日批准並公佈,將於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為確保條例有效實施,做好犬隻免疫等相關準備工作,四平市農業農村局於4月8日召開了貫徹落實《四平市養犬管理條例》專項會議。

《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出台!五一之后正式施行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沈鈞輝出席會議並做講話。沈鈞輝強調,犬隻狂犬病免疫工作是農業農村部門為市區百姓的服務的重要窗口,要高度重視《四平市養犬管理條例》的貫徹落實工作,各地要根據所轄區域內動物診療機構的分佈情況和診療水平合理佈局犬類狂犬病定點免疫機構,明確動物診療機構申請定點免疫條件,並加強對定點免疫機構的後續監管,端正定點免疫機構服務態度,確保犬類狂犬病定點免疫工作順利實施。

會上,相關工作人員傳達了市農業農村局制定的《關於規範動物診療機構從事狂犬病定點免疫行為的意見》,各地對意見的內容進行了深入探討並提出了相關意見。

四平市本級、鐵東區及鐵西區農業農村局、動物衛生監督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參加此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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