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別人的句子出現曙光

在別人的句子出現曙光

別人的生活,別人的工作,別人的小孩,總是格外吸引人,因為距離產生美。等《在別人的句子》推送到我的書架,還是止不住探究別人的心思,劃過了前言部分的零散段落,就再也停不下來,用書裡的話說:閱讀是劃痕:我往下閱讀,跳略,抬頭,復又沉浸。

抬頭本身多餘的動作,但是沒辦法,裡面提到的小說百分之一百沒有看過,作家除了海明威和納博科夫其他一概不認識,這都沒有成為我的阻礙,因為寫得很有趣,以至於一無所知也不影響體驗。就像找到了一條捷徑小路,省去舟車勞頓之苦,用作者對小說和作家的描述解饞。

喜歡這本書,實在是不能更喜歡了,特別是談到寫作,不能更同意了,閱讀的體驗猶如星爺的電影,笑開了花。一頓狂劃線,咦,滿屏都是線,看樣子反選才更美觀。

像厄普代克所說,能把想法變成思想、思想變成文字、文字變成印刷品這樣的奇蹟從來不會讓我感到膩味。但是過程中,總是會痛苦萬分,害怕成為前人的搬運工,只搬運了一些皮毛,沒有自己的東西。所以,每次公開發表的時候都帶著一種恐懼,和作者一樣擔心,怕別人發現我除了蹲著淋了些雨其實也沒幹什麼。

想到艾默生的那句,我所有的好想法都給前人偷走了,心情釋懷了一分。獨一無二的知識,當你閱讀量足夠大的時候,這個說法就土崩瓦解。只要是有用的知識,總有人看到並學會,然後就不再是獨一無二。等我們投入足夠多的時間和精力以後,不再獨一無二的知識重新煥發光彩,成為了個人的延伸,就像冰山往深海下延伸,在不為人知的世界重新凝結成獨一無二的知識。或許唯一困擾我們的就是找到真正痴迷的東西,用整個靈魂去愛,剩餘的交給命運。

納博科夫,唯二認識的作家,他的小說,至今仍然只拜讀了一點點,聊勝於無。去愛,就是去記住;去記住,就是訓練自己用一種懷舊的溫情擁抱每個稍縱即逝的細節。聽著這樣打動人心的話語,大概這就是寫作的意義,記錄下個人成長史。

有些話語,我們不得不信,比如好記性不如爛筆頭,話雖然俗氣,事實勝於雄辯。用寫作把日常物件照在未來那面更和藹的鏡子裡面,讓時間把它們摩挲成顫動的欣喜。

寫什麼不重要,寫本身已經足夠重要。所以作者看來,一切值得學習的底線都是不能教的。一個教寫作的老師是教不會寫作的,需要傳遞一種幻覺,讓學生覺得自己能寫,然後寫起來,一直寫下去,在寫的過程中進行自我教育。

回顧自己的第一篇文章,2017 年 3 月 9 日的三十歲,一個充滿少年氣的人,有可愛,有浪漫,有冒險精神。等看過風景,經歷歲月,扛過失敗,體驗成功,一路寫作,一路教育。很多東西已經改變,重寫怕是再也寫不出其中的少年氣,這種在過去和未來的比較確定寫作的意義,原來我也可以寫。

算起來,寫了快兩年半了,我是怎麼一路寫下來的?即使只有寥寥幾個人關注著,感覺作者說的太準確了,不能更同意。可能就是這種幻覺,原來我也可以,讓我知道即使寫作永遠會是一件無比艱難的事情,但終究會挺過去,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嚐到了某種東西,讓我不斷回去繼續接受煎熬,畢竟煎和熬是食材變成美食必經的過程。

字組詞,詞組句,句成段,段成文,每一次都在面臨無限可能,你都要說服自己,那是正確的決定——“寫的什麼垃圾,逗誰呢?”這種“無法完成”也就是它的“無法教授”,

你要時刻依靠自己的感知力去下判斷、做決定。這種感知力是靠長年的閱讀和寫作塑造的,你自己“孤立無援”地做無數決定,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如此反覆實踐。所以,作家的成長很慢很慢,少年天才作家少見。

像書中提到的以寫作範圍寬廣、材料吞吐海量著稱的《紐約客》作家,叫亞當·戈普尼克,他說你覺得自己寫不出來,要把它變成體力活:換算成坐多少個鐘頭、看多少材料、寫多少個字,努力完成它,你會發現腦子比你聰明,到時就寫出來了。

專職寫作以後,行雲流水的寫作出現的越來越少。每天都慌的一逼,九點開始找主題和素材,下午動筆,等到下班的時候,可能才寫了一個開頭。兩天的前一天,其實不算寫,我只是試圖寫。時不時推倒重寫,為此看了幾本書,卻沒有一個能打的。

為此,作家還專門研究收集作家的“十條規則”,提到傑夫·戴爾的十條,“九、每天都要寫;把你觀察到的事物變成文字,養成習慣之後就會成為一種本能;這是所有規則中最重要的一條,自然而然的,我沒有遵守。”

這些偉大的作家都是如此逗趣嗎?這也是我整本書印象最深刻的句子,因為感同身受,我也知道每天都要寫,依然做不到。

不過不要誤會,整本書其實講得是閱讀。“當所有選項都被拿走的時候,你依然有無限自由的可能。”閱讀意義不外乎如是,既然不知道燈光何時熄滅,不妨便讀到黑暗來臨,在別人的句子裡會出現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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