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起高新技術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延長至8年

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自2018年1月1日起高新技術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延長至8年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7/t20180713_2960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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