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363件

本報北京2月10日電(全媒體記者鞏宸宇)記者今天從中央依法治國辦、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舉行的“防控疫情、法治保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截至2月7日,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機關辦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363件。其中,偵查階段提前介入324件,審查批捕44件,審查起訴3件,一審庭審1件,一審判決1件。湖北檢察機關辦理24件28人。

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萬春在發佈會上介紹,下一步,檢察機關將依法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對“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規定的九類犯罪一律從嚴從重追究刑事責任。特別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堅持“嚴”字當頭,敢於亮劍,絕不手軟,依法嚴懲故意傳播新冠肺炎病原體等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暴力傷醫犯罪,生產、銷售偽劣醫用器材、防護用品以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犯罪,趁火打劫、詐騙財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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