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對疫情期間辦結案件開展案件質量評查


恩施州:對疫情期間辦結案件開展案件質量評查

近日,按照“質量建設年”的工作要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組織召開一季度刑事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部署會,對該州疫情防控期間辦結的捕後不訴、捕後撤案、訴後無罪、訴後撤回、抗訴後撤回、國家賠償等重點案件以及縣市檢察院領導辦理的重大疑難複雜刑事案件開展評查,對涉疫的刑事犯罪案件開展專項評查。

此次共評查案件46件,其中重點案件14件,疫情期間縣市檢察院領導辦結案件31件,抽查比例為17.22%,涉疫一審公訴案件1件。

恩施州:對疫情期間辦結案件開展案件質量評查

該院分管刑事檢察部門的副檢察長,檢委會專職委員,第一、二、三檢察部檢察官,案件管理辦公室檢察官,辦公室、檢務督察部門負責人參會。2名人民監督員全程參與監督。

恩施州:對疫情期間辦結案件開展案件質量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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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案件評查從該院相關部門抽選業務骨幹,採取三部門聯合閱卷方式開展評查,業務部門負責對證據採信、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辦案程序、辦案文書方面進行評查,辦公室負責對卷宗裝訂方面進行評查,案件管理部門負責對司法責任制落實、系統規範應用方面進行評查。

恩施州:對疫情期間辦結案件開展案件質量評查

評查以查閱紙質卷宗為主,在評查系統內填入評查結果。評查開始前,案管部門和業務部門就評查標準及計分規則進行溝通,共同制定《恩施自治州檢察機關刑事案件質量評查計分規則》,確保評查尺度統一,公平公正。評查後將通過問題通報、專題講評、案例彙編等形式督辦整改。案件逐案計分,應用於業績考評,存入檢察官個人業績檔案,對發現的嚴重問題將交由檢務督察部門處理。

今年的案件質量評查將以‘常態化’+‘條線化’評查模式開展,案件管理部門與業務部門、檢務督察部門、政治部及辦公室共同謀劃,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評查,每個季度選定一個業務條線為重點,對評查出的問題及時予以反饋,達到發現一處整改一處,及時發現立刻整改的效果。”案件管理部門負責人表示,將以問題導向倒逼質量提升。

此案退查提綱缺乏說理性,沒有列明補充偵查的方向,對補證的目的和意義沒有作適當闡明,扣1分。”評查員在評查中發現一些問題,均以清單的方式予以列明,針對問題項逐項扣分,填入案件質量評查系統。

通過質量評查,規範案件辦理,有效促進案件質量提升,把案件辦成經得起檢驗的鐵案,這個做法行之有效。”人民監督員希望檢察機關把好刑事案件辦理的第一道關。

恩施州:對疫情期間辦結案件開展案件質量評查

此次質量評查,在抽選案件上做到了“四個覆蓋”,即領導辦案全覆蓋、案件類型全覆蓋、重點案件全覆蓋、常規罪名全覆蓋;在評查過程中做到了“六查”,即查證據採集,查事實認定,查證據運用,查辦案程序,查文書撰寫,查系統應用;在評查結果運用上做到了“五個倒逼”,即倒逼理念更新,倒逼問題整改,倒逼能力提升,倒逼責任落實,倒逼質量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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