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蕪湖“1·29”跨省非法傾倒固廢汙染環境案分析

本月4日,安徽蕪湖“1·29”跨省非法傾倒固廢汙染環境案一審宣判,自發現之日到一審宣判此案歷經一年又11個月。

經由安徽省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法院查明,在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間,被告人曹某、胡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分別到浙江省嘉興、杭州等地聯繫收集工業廢棄物的企業,並在安徽省蕪湖市尋找傾倒地點,將含有有害物質固體廢物運輸到蕪湖非法傾倒,非法處置的固體廢物總量達7164噸,造成公私財產損失425萬餘元、鑑定費84萬餘元、生態環境恢復工程費用615萬餘元。

安徽省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曹某、胡某等11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傾倒、處置有害固體廢物,以汙染環境罪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一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二十萬元至二萬元不等;對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收集工業固廢非法處置的浙江兩公司也被重罰。

法院認為,兩被告單位和曹某等11名被告人非法處置固體廢物,造成汙染環境損害及公私財產損失後果的發生,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承擔侵權民事責任。判決各被告單位、被告人在各自造成的損害後果範圍內,連帶賠償因非法傾倒固體廢物造成的公私財產損失、鑑定費和生態環境修復費,並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安徽蕪湖“1·29”跨省非法傾倒固廢汙染環境案分析

關於上述情況,工業垃圾跨省偷運不是一件小事,致使本人心中疑雲不斷,浙江兩家公司為何要將7000餘噸垃圾交給個人處置?他們跨省傾倒的是什麼樣的垃圾?其背後又是怎樣一條黑色產業鏈呢?是怎樣的利益驅使才能做出如此泯滅良心之事?

2018年1月,有群眾舉報,蕪湖長江大橋開發區高安街道白象山廢棄礦坑發現大量垃圾堆積。民警到現場勘察發現,傾倒垃圾面積有一個足球場大小,各種顏色的垃圾混在一起,比如服裝的邊角料、箱包的邊角料,還有一些工業汙泥,甚至包括一些廢棄的針頭,摻雜凌亂,散發出難聞的惡臭。三山區公安局立即予以立案偵查。

2018年2月1日,主要嫌疑人曹某、胡某被抓獲。根據嫌疑人交代,民警在繁昌縣新港、孫村、橫山三鎮的三個廢棄礦坑也發現了大量類似垃圾。經鑑定,上述4處傾倒地點固體廢物中均含有有毒物質。安徽蕪湖檢察機關認為,曹某、胡某等11名被告人,以及綠一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沃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兩被告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處置和傾倒有害或有毒物質,屬於嚴重汙染環境,後果特別嚴重,應以汙染環境罪分別追究各被告人、被告單位的刑事責任。

安徽蕪湖檢察院在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時認為,曹某、胡某、俞某、鄭某等11名被告非法傾倒工業垃圾嚴重汙染環境,8家工業垃圾產生單位未採取有效的防止汙染環境措施,未盡審慎注意的義務,導致汙染環境的發生。上述11名個人及8家單位的違法行為導致傾倒地及周邊土壤和生態環境被嚴重汙染,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遂請求法院判令各被告分別承擔環境汙染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為什麼選擇本地的農村?是因為比較偏遠,人員又相對比較稀疏,而當地又有一些廢棄的礦坑,再尋找了當地的熟悉地形的人員,給予一些好處,就可以予以傾倒。

隨後的偵查發現,家住蕪湖的曹某、胡某從浙江運輸工業固體廢物垃圾到蕪湖非法傾倒,並以此謀利已久。兩人先後赴浙江省嘉興、杭州等地,相繼找到浙江省平湖市愉快環保服務有限公司的俞某、綠一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的鄭某和杭州沃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張某、端木某等人,表示要合作將工業固體廢物(工業垃圾)送至電廠焚燒。並提供了偽造的“國能蒙城生物發電有限公司”委託書和相關資料。而這個國能蒙城公司的營業執照上面,可以清晰地發現,這個公司不能處理工業固體廢物垃圾,只能用生物發電的方式,比如稻草、秸稈可以焚燒發電。而綠一公司和沃傑公司對相關材料不予核實,就將在當地收集到的總量7000餘噸的工業垃圾,交給曹某等人任其處置。而兩公司聯絡人,被告人俞某、鄭某等人還曾到蕪湖查看了曹某、胡某傾倒垃圾的礦坑。在兩家公司默許的背後,是巨大的經濟利益。背後所隱藏的差價才是導致這個案件的起因。

安徽蕪湖“1·29”跨省非法傾倒固廢汙染環境案分析

據瞭解,浙江這邊一噸的工業固廢處理大概是五六百元,然而在安徽,犯罪團伙收取的浙江的垃圾處理費只有兩百多元,一噸相差就有四百塊的空間,巨大的利潤催生了犯罪嫌疑人不管不顧只想斂財的心態。

在運輸上,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人,將7000餘噸工業固體廢物垃圾,通過公路非法運送到蕪湖,連夜傾倒在四個廢棄礦坑裡。根據嫌疑人交代,這些運輸車輛一般都是通過一些網絡平臺找到這些車輛,連工人很多都是臨時找的一些人。

然而,工業垃圾跨省偷運傾倒,害人害己,雖有給予重判,大快人心。不過,我認為,重判不能是句號,應該是冒號,重判之後,還應該有“續曲”。要有反思序曲。

當前,跨省轉移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案件在廣西,福建,安徽高發、頻發,危害嚴重,形勢不容樂觀。就今年而言,三省汙染環境罪案審理就高達30件,比上一年同期增長172.73%。

環保存在“漏洞”,當唯利是圖碰上監管失責,在工業垃圾跨省傾倒背後,唯利是圖催生非法“產業鏈”,涵蓋多個環節,每個當事人都有“好處”。此外,相關法律法規未被嚴格執行,監管薄弱也是重要原因,而部分職能部門溝通協作難也制約了查處力度。

我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等對跨省轉移固體廢物已有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卻一直未被嚴格認真執行。我認為,有的人受利益驅使,不惜鋌而走險,並未將相關法律法規放在眼裡,這也給監管提出了嚴峻挑戰。監管薄弱備受關注。

安徽某地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汙染產生地環保部門的監管是缺失的,企業產生這些東西,到哪裡去,環保部門應該有掌握,不能放任他們這麼搞。企業固廢或危廢從江浙地區運輸到廣西,福建,安徽接收落地的這一過程,管理部門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管閉環。而部分職能部門溝通協作難也制約了查處力度。在對相關汙染環境案件初查時,民警前往涉事地市區兩級環保部門,請求介入調查、勘驗、環境損害評估並協助,當地環保部門卻遲遲不給明確答覆,增加調查取證難度。

本人認為,應加強省際、部門聯動,及時將滯留在以上三省的“生態炸彈”處置到位。當務之急是政府部門出面統籌,協調、聯繫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將“生態炸彈”的具體成分鑑定清楚,以便於妥善處理。工業垃圾移出地和接收地應加強聯合執法力度,從事前監管到事後查處形成合力,移出地嚴格把握垃圾流向,加強監管內河,碼頭,收費站跨省出貨,杜絕“只要不被發現,就事不關己”心態;

將依法從嚴懲處方針,對以犧牲環境資源換取經濟利益的公司、企業和個人堅決依法從重判處,充分適用財產刑不斷加大對環境汙染犯罪的經濟制裁力度,從經濟上有效懲處犯罪並剝奪其再犯的條件。同時,根據罪刑相適應原則,積極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做到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最大限度分化、瓦解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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