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1·29”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分析

本月4日,安徽芜湖“1·29”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一审宣判,自发现之日到一审宣判此案历经一年又11个月。

经由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查明,在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曹某、胡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分别到浙江省嘉兴、杭州等地联系收集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并在安徽省芜湖市寻找倾倒地点,将含有有害物质固体废物运输到芜湖非法倾倒,非法处置的固体废物总量达7164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425万余元、鉴定费84万余元、生态环境恢复工程费用615万余元。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胡某等11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有害固体废物,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收集工业固废非法处置的浙江两公司也被重罚。

法院认为,两被告单位和曹某等11名被告人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造成污染环境损害及公私财产损失后果的发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判决各被告单位、被告人在各自造成的损害后果范围内,连带赔偿因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鉴定费和生态环境修复费,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安徽芜湖“1·29”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分析

关于上述情况,工业垃圾跨省偷运不是一件小事,致使本人心中疑云不断,浙江两家公司为何要将7000余吨垃圾交给个人处置?他们跨省倾倒的是什么样的垃圾?其背后又是怎样一条黑色产业链呢?是怎样的利益驱使才能做出如此泯灭良心之事?

2018年1月,有群众举报,芜湖长江大桥开发区高安街道白象山废弃矿坑发现大量垃圾堆积。民警到现场勘察发现,倾倒垃圾面积有一个足球场大小,各种颜色的垃圾混在一起,比如服装的边角料、箱包的边角料,还有一些工业污泥,甚至包括一些废弃的针头,掺杂凌乱,散发出难闻的恶臭。三山区公安局立即予以立案侦查。

2018年2月1日,主要嫌疑人曹某、胡某被抓获。根据嫌疑人交代,民警在繁昌县新港、孙村、横山三镇的三个废弃矿坑也发现了大量类似垃圾。经鉴定,上述4处倾倒地点固体废物中均含有有毒物质。安徽芜湖检察机关认为,曹某、胡某等11名被告人,以及绿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沃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两被告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和倾倒有害或有毒物质,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应以污染环境罪分别追究各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刑事责任。

安徽芜湖检察院在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时认为,曹某、胡某、俞某、郑某等11名被告非法倾倒工业垃圾严重污染环境,8家工业垃圾产生单位未采取有效的防止污染环境措施,未尽审慎注意的义务,导致污染环境的发生。上述11名个人及8家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倾倒地及周边土壤和生态环境被严重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分别承担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为什么选择本地的农村?是因为比较偏远,人员又相对比较稀疏,而当地又有一些废弃的矿坑,再寻找了当地的熟悉地形的人员,给予一些好处,就可以予以倾倒。

随后的侦查发现,家住芜湖的曹某、胡某从浙江运输工业固体废物垃圾到芜湖非法倾倒,并以此谋利已久。两人先后赴浙江省嘉兴、杭州等地,相继找到浙江省平湖市愉快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的俞某、绿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郑某和杭州沃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张某、端木某等人,表示要合作将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垃圾)送至电厂焚烧。并提供了伪造的“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书和相关资料。而这个国能蒙城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面,可以清晰地发现,这个公司不能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垃圾,只能用生物发电的方式,比如稻草、秸秆可以焚烧发电。而绿一公司和沃杰公司对相关材料不予核实,就将在当地收集到的总量7000余吨的工业垃圾,交给曹某等人任其处置。而两公司联络人,被告人俞某、郑某等人还曾到芜湖查看了曹某、胡某倾倒垃圾的矿坑。在两家公司默许的背后,是巨大的经济利益。背后所隐藏的差价才是导致这个案件的起因。

安徽芜湖“1·29”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分析

据了解,浙江这边一吨的工业固废处理大概是五六百元,然而在安徽,犯罪团伙收取的浙江的垃圾处理费只有两百多元,一吨相差就有四百块的空间,巨大的利润催生了犯罪嫌疑人不管不顾只想敛财的心态。

在运输上,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人,将7000余吨工业固体废物垃圾,通过公路非法运送到芜湖,连夜倾倒在四个废弃矿坑里。根据嫌疑人交代,这些运输车辆一般都是通过一些网络平台找到这些车辆,连工人很多都是临时找的一些人。

然而,工业垃圾跨省偷运倾倒,害人害己,虽有给予重判,大快人心。不过,我认为,重判不能是句号,应该是冒号,重判之后,还应该有“续曲”。要有反思序曲。

当前,跨省转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案件在广西,福建,安徽高发、频发,危害严重,形势不容乐观。就今年而言,三省污染环境罪案审理就高达30件,比上一年同期增长172.73%。

环保存在“漏洞”,当唯利是图碰上监管失责,在工业垃圾跨省倾倒背后,唯利是图催生非法“产业链”,涵盖多个环节,每个当事人都有“好处”。此外,相关法律法规未被严格执行,监管薄弱也是重要原因,而部分职能部门沟通协作难也制约了查处力度。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对跨省转移固体废物已有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却一直未被严格认真执行。我认为,有的人受利益驱使,不惜铤而走险,并未将相关法律法规放在眼里,这也给监管提出了严峻挑战。监管薄弱备受关注。

安徽某地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污染产生地环保部门的监管是缺失的,企业产生这些东西,到哪里去,环保部门应该有掌握,不能放任他们这么搞。企业固废或危废从江浙地区运输到广西,福建,安徽接收落地的这一过程,管理部门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闭环。而部分职能部门沟通协作难也制约了查处力度。在对相关污染环境案件初查时,民警前往涉事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请求介入调查、勘验、环境损害评估并协助,当地环保部门却迟迟不给明确答复,增加调查取证难度。

本人认为,应加强省际、部门联动,及时将滞留在以上三省的“生态炸弹”处置到位。当务之急是政府部门出面统筹,协调、联系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将“生态炸弹”的具体成分鉴定清楚,以便于妥善处理。工业垃圾移出地和接收地应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从事前监管到事后查处形成合力,移出地严格把握垃圾流向,加强监管内河,码头,收费站跨省出货,杜绝“只要不被发现,就事不关己”心态;

将依法从严惩处方针,对以牺牲环境资源换取经济利益的公司、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从重判处,充分适用财产刑不断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经济制裁力度,从经济上有效惩处犯罪并剥夺其再犯的条件。同时,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分化、瓦解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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