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在歐洲的發展促進了歐洲世界多元化的形成

導語:歐洲社會是個既統一又多元的社會,幾乎每個民族甚至每個地域的人,都會保持著自己的獨特傳統。

這是因為歐洲社會具有兼容幷蓄的特性,宗教和統治者幾乎允許每個人保持獨立。久而久之,組成歐洲社會的元素越來越豐富,歐洲社會也越來越繁榮,歐洲文化也就變成了豐富多彩的多元文化。因此,如果想要深入瞭解歐洲社會,不僅要對它的統一性進行研究,更要研究它的多元性。

基督教在歐洲的發展促進了歐洲世界多元化的形成

歐洲區域圖

歐洲封建政體的形成

以農業為經濟基礎建立起來的國家,社會權力往往會集中在一個人的手中,也就是這個國家的統治者,同時這個統治者也會成為不同程度的精神領袖。至於統治者獲得土地的方法,其實也很簡單,那就是依靠武力擴張,包括吞併融合或直接屠戮消滅。而一個統治者既然可以通過武力擴張領土,其他統治者自然也能夠通過武力奪取他的領土,只要他具有足夠強大的武力。因此,國家概念在形成之初是模糊不清的,而且由於不斷征戰,這些國家的疆土面積始終處於不斷變化中,並不像今天這樣穩定。

羅馬帝國依靠武力確定疆土範圍後,不但繼承了希臘文明,同時也孕育出了自己的文明,但帝國武力卻在日漸退化。最終,蠻族武裝將中央政權衝擊得支離破碎,帝國民眾失去強有力的統一保護,不得不依附於比自己強大的勢力,以期得到生存和發展。當然,強大勢力也會要求依附者履行一定義務,比如繳稅和服役等,從而形成一種類似於臣民和國家的契約關係。與此同時,

強大的勢力也要謀求生存和發展,所以必須依附更強大的勢力,如此逐級依附,就形成了封建社會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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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帝國擴張示意圖

由此可以看出,這種契約關係的保持,前提條件是被依附者必須比依附者強大,甚至要強大得多。一旦被依附者勢力衰敗,就會被新興的勢力所取代,這就是當時歐洲社會政權交替頻繁的原因所在,同時也是羅馬帝國及其後來諸多帝國、王國滅亡的原因所在。但是無論如何,這種政治制度還是自然而然地產生了,並且成為當時整個歐洲的社會基礎。客觀來講,這種社會制度雖然不夠穩定,但是能夠不斷促生出時代強者,並淘汰掉已成弱者的昔日強者,對於保持歐洲社會的活力還是有所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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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封建示意圖

久而久之,在社會民眾的心目中不再有皇帝的概念,而只有領主的概念,領主也就相當於領地內的皇帝,他們大多會將政治、經濟和宗教大權集於一身。對此,我認為這一時期的歐洲社會並不屬於封建性質,因為封建制度是統治者"封",而廣大臣民"建",但此時的歐洲社會卻是自"封"自"建",各地領主多有擁兵自重之嫌。關於這一點,後世的學者並沒有最終定調,而是將歐洲在這一時期的社會制度劃歸封建主義,並將其視為封建主義的雛形,或者視為具有歐洲特色的封建制度。

而隨著社會文明的再一次回暖,法律規定也開始將封建制度納入國家系統中,從而讓國王、領主和平民都能夠有法可依。尤其是在新興中央權力的推動下,領主為了謀求自身利益的穩固,即獲得中央的認可和支持也開始交出一部分權力統歸中央,從而重新建立了國家概念。史料記載,這一時期又出現了貴族、領主和民眾為國王作戰的事件,同時國王也會給表現卓越者以封賞,其中就包括土地。也就是說,這些

領主對國王是絕對效忠的,而他們得到領地並進行建設的過程,也就成為了正統的封建概念,相關內容在納入法律制度後,也就成了封建制度,儘管接下來可能會有新一輪的政權更迭。

國家形成前夕的歐洲社會

從公元9世紀末開始,歐洲社會經過連年征戰,蠻族的武裝擴張終於在羅馬文明的洗染下停住腳步。其中,弱小的蠻族被趕走,強大的蠻族定居下來,逐漸被羅馬文化征服,並與當地人完全融合。如此一來,歐洲社會便經歷了一個世紀左右的相對和平時期,以至於人口數量大幅增加,手工業和農業得到快速發展,社會經濟也開始逐漸復甦。又由於基督教會的積極奔走,雖然此時的歐洲社會缺少統一領導,但是《羅馬法》卻幾乎成為普世性法典,在沒有行政力量和武裝力量幫助的情況下,基督教在這一時期承擔了維護社會秩序的艱鉅任務。

西歐的加洛林王朝為例,這個由蠻族開創的王國,不僅推行《羅馬法》,而且信仰基督教,除了個別的民族生活習俗之外,幾乎與當年的羅馬帝國如出一轍。最重要的是,加洛林王朝還繼承了羅馬帝國的法制觀念和社會制度,這讓曾經的羅馬遺民和社會精英無不感到親切備至。接下來,

在各地方實權的利益得到滿足之後,蠻族政權在曾經的羅馬帝國疆土上的統治,也就名正言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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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法原文

在充分掌握了宗教權力之後,基督教便開始努力改善歐洲社會的行政局面,或者說基督教想要利用宗教信仰對歐洲社會進行政治管理。比如,基督教將每週的第一天定為"主日",規定無論是誰都不能在這一天發動軍事進攻,否則就遭到上帝的遺棄,並且成為整個歐洲社會的公敵。

由於基督教會的宣傳和監督,這一規定得以不折不扣地實施,尤其得到了普通民眾的熱烈歡迎。在這種情況下,基督教會便決定趁熱打鐵,陸續出臺了各種"聖日",雖然名目不同,但實際作用只有一個,那就是休兵止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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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創造人類——宗教的興起

此外,基督教還對戰爭過程進行了諸多限制,從而避免了一些過於血腥的場面出現。

不過,仍然具有社會和時代侷限的是,這些規定只限於基督徒之間的作戰,異教徒並不包括在內。即使對於法律,基督教也做出了一些仁慈性的修改,儘量廢除了一些嚴刑酷法,希望能夠讓世人在上帝的感召下趨向善良和美好。這些規定的出臺,在最初階段是毫無市場的,但基督教的優勢就是具備充足耐心和時間,因此他們可以不絕如縷教化世人,即使遭遇挫折和失敗,也會不惜重頭再來。久而久之,基督教化的法律逐漸在歐洲社會推行,一種新的法律思想和法制觀念,也就這樣慢慢形成了。

社會方面,基督教首先將婚約置於一個崇聖的地位,認為這是人類社會最重要的契約關係,並且由神職人員認證婚約以及主持婚禮。基督教的這一做法,表面看是代上帝降福於世人,實際上卻是更加牢固地將世人抓在手裡。與此同時,基督教對社會的規範也沒有侵犯政治集團的利益,再加上基督教已經具備了強大的政治力量,他們的做法最終在歐洲社會得以全部實行。

自此之後,基督教不僅融入到民眾的日常生活中,對於婚喪嫁娶等人生大事,也有了規定的發言權,後來這一做法便成為歐洲社會的習慣,一直延續到今天。

截至公元11世紀,以家庭為基本社會單位的政治構架初步完成,所謂"有家就有國",再加上基督徒的一系列法制教化,歐洲社會形成國家的條件便趨於成熟。隨後,歐洲社會的家族觀念日趨淡化,家庭觀念卻逐漸強盛,從而為國家概念的形成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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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國家的產生區域領土圖

城鎮文明對於國家形成的巨大作用

早在羅馬帝國統治時期,歐洲社會的城鎮就已經出現,只是當時的城鎮還僅限於商業用途,並不涉及宗教和政治事務。因此,這一時期的所謂城鎮,實際上就是一些村莊的貿易集散地,其本身也是一些村莊,只不過處於某個地區或幾個村莊的中心位置。由於能夠藉助商業文明的發展,這些中心村莊通常會比較繁華,因而比較容易招致一些強盜和外族的掠奪,這就需要它們具有一定的自衛能力,於是便有了堡寨的形成,這就是城鎮的雛形。當然,也有一些城鎮和宗教、政治中心是重合的,而這不但不會阻礙該城鎮的商業發展,還會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從而形成更大、更先進的商業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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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的城市實物圖

在和平的年代裡,堡寨的防衛建設雖然會鬆弛下來,但是商業繁榮卻能夠得到長足發展;而到了戰爭年代,商業繁榮在日漸萎縮的同時,堡寨建設又會得到重視。就這樣,在戰亂與和平的年代交替過程中,歐洲社會不僅興起了大批政治和宗教城市,同時也興起了大批具有商業和經濟屬性的小城鎮。這些小城鎮雖然基本奉行自給自足的經濟模式,但是它們就如同一個個碉堡釘在歐洲大地上,只要能夠進行統一管理,就能夠形成一股巨大的力量。而公元11世紀歐洲社會的穩定,無疑進一步促進了這些城鎮的發展,因此在農業的基礎上,一舉產生了製造業、商業和金融業。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歐洲社會還沒有形成工廠,家庭不僅是民眾的基本生活單位,同時也是基本的工作單位。後來經過不斷髮展,生產規模較大的製造家庭開始留宿僱員,這種方式雖然解決了生產問題,卻製造了生活問題。史料記載,當時的社會中下層民眾,大多以學徒的形式常年寄宿在僱主家裡,不僅受到嚴重的勞動盤剝,甚至連人身自由也會受到諸多限制。而留守家庭的婦女同樣苦不堪言,他們不僅要照顧年老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有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婦女,甚至還要外出謀求生計。

然而,就是因為這一代人的堅持,歐洲社會成功從農業經濟轉變為商業經濟,城鎮規模也得到了空前發展。從公元11世紀開始,堅守在歐洲大地上的城鎮開始了脫胎換骨地改變,此時的農業雖然仍然是人們生活的重頭戲,但是顯然已經次居於商業之下,一座城鎮中除了政治和宗教領袖外,大商人也開始躋身於備受尊敬的行列。隨後,大商人開始和統治者走在一起,他們一方為了謀求自己的政治利益,一方為了謀求自己的經濟利益,共同維繫著城鎮文明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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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典型宗教特徵的歐洲城市建築

如此一來,歐洲社會的商業發展便擁有了統治者的保護,貿易往來得以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進行,這就為商業經濟時代的到來開闢了道路。尤其是對於蠻族政權來說,之前需要冒著生命危險進行搶奪的東西,此時卻可以通過經濟方式輕鬆獲得,他們的思想便從"上馬得天下"變成了"下馬治天下"。為了獲得充足的生產力,統治者還規定,奴隸進入城鎮工作一段時間後,可以獲得自由民的身份。此舉不僅再一次促進了城鎮經濟的發展,而且也改變了歐洲社會的構成模塊,這樣的社會現象,一方面預示著國家形式即將產生,另一方面也預示著歐洲社會正在從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轉變。

促成國家形式的最後元素——中央集權

在國家形式出現之前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歐洲的社會權力基本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聯合掌握,所謂中央政府只是名義上的國家象徵。實際上,這些國家沒有統一的行政制度,沒有統一的法律制度,也沒有統一的財政制度,稅收基本上被截留在了大領主階層。如果國王想要做一件事,那麼他必須首先取得領主們的支持,否則根本無法實現。然而

隨著商業文明的到來,歐洲社會的整體聯繫不斷得到加強,各地方政權為了尋求統一的規則,以便得到更多的財富和更大的權力,紛紛開始尋求更大範圍的統一規則,這就促進了中央權力的生成

英格蘭,由於各地方領主屢屢遭受北方蠻族的劫掠,他們不得不尋找一個強有力的靠山,而最好的選擇當然就是英格蘭的統治者——阿爾弗雷德大帝[插圖]。這位唯一獲得"大帝"稱號的英格蘭國王,在位期間以勇武著稱,曾帶領英格蘭民族成功擊退了來犯的北歐海盜。而在此過程中,阿爾弗雷德自然也獲得了至高無上的權力和聲望,並且在不久之後,他又與維京人完成了民族融合,從而徹底統一了英格蘭島。公元1066年,依靠中央集權興起的英格蘭民族,終於按捺不住自己的擴張野心,由諾曼公爵率軍出征。而這個時候,幾乎整個國家的權力都已經集中到了皇家手中,英格蘭也成為這一時期首個完成中央集權化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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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區域行政圖

而在此時的法蘭西大地上,國王實際控制的地區僅包括首都巴黎及周邊,領土面積甚至還比不上一些地方政權。慶幸法蘭西國王並非碌碌無為之輩,他通過一系列複雜的政治、軍事、法律和經濟手段,最終在整個國家範圍內成功推行了一套稅收政策,並迅速完成了國家財政制度的建設。有了錢,國王就可以擴充軍事力量,而有了軍事力量的保障,國王又可以獲得更穩定和更多的財政收入。公元13世紀,崛起的英格蘭開始入侵法蘭西,在民族情緒和實際利益的驅使下,法蘭西各地領主紛紛歸附中央政府,法蘭西就此完成了國家的中央集權化轉變。

英格蘭和法蘭西這兩個中央集權大國的興起,讓歐洲土地上的諸多王國如臨大敵,同時他們也清楚地意識到,如果想要維持自己的權益,必須效仿這兩個國家建立中央集權制。於是,德國、瑞典、丹麥、波蘭和匈牙利等國,相繼完成中央集權化,其國力也迅速興盛起來。不過和英格蘭、法蘭西不同的是,上述國家只是名義上的中央集權,不僅民眾繳稅很不情願,而且一些社會性事務也仍然由基督教負責。

但是隨著大規模的外敵入侵,這些國家的地方政權和民眾不得不將社會權力交給中央政府。如此一來,這些國家便真正完成了中央集權化,國家的形式也紛紛出現。

結語:基督教在歐洲社會發展史上有著不可代替的作用。在歐洲民族國家產生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基督教一直在當中發揮著重要的促進作用。雖然在基督教的干預過程中,歐洲民族國家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阻礙。但從大體上來看,基督教為歐洲民族國家的產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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