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何稱謂語"姑"有多重身份?婆婆、岳母與姑姑是如何交叉的?

"姑"字的多個義項闡釋

"姑"字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為:

1.稱父親的姐妹:姑姑。2.丈夫的姊妹:小姑子,姑嫂。3.舊時妻稱夫的母親:翁姑。舅姑。4.少女,亦作婦女的通稱:姑娘(a.未婚少女,"娘"讀輕聲;b.姑母);道姑;尼姑。5.暫且,苟且:姑且;姑息。

以上五個義項除第五項與其他四個義項無意義關聯,其他義項均有內在聯繫。"姑"字在姑且、姑息中當為假借。"姑"在"姑且"中意義與"且"同,上古見母魚韻,"且"清母魚韻,二者韻同聲近,具備假借條件。

《詩經·周南·卷耳》:"我姑酌彼金罍。"

《聊齋志異》:"姑收群犯,以待復勘。"

其中"姑"便為"且"義,之後"姑"與"且"構成並列雙音節複合詞。"姑息"中"姑"則應是"且"義的引申,其義為過分寬容,《禮記·檀弓上》曰:"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以愛人也以姑息。"此句意為:君子按照道德標準去愛護人,小人愛人則是無原則遷就。 鄭玄注:"息,猶安也。言苟容取安。""姑"當是假借為"苟","苟"字上古音在見母侯韻,"姑"見母魚韻,"苟""姑"魚侯部對轉(參2)。

"姑"字的字形分析

"姑"字最早見於金文,其字形如下:

緣何稱謂語

金文“姑”

從字形可見,"姑"從女,古聲。其實"姑"字當是一個會意兼形聲字,二者意義相合就構成了該字的本義。說到這裡,我們先說說該字在字書或者文獻中的基本意義。成書於戰國和兩漢之間的《爾雅》這樣解釋"姑":"婦稱夫之母為姑。"《說文·女部》曰:"姑,夫母也,從女,古聲。"《廣雅·釋親》:"婦稱夫之父曰舅,稱夫之母曰姑。"從以上字書我們可以認為,"姑"在戰國至三國時期,其本義當是"夫之母"。

金文中的"姑"作"夫之母"義可見於婦卣、婦姑鼎、晉姜鼎等。金文中也見"姑"為"父之姐妹"義,即為姑母,見於《復公子簋》,但是此種用例較少,為彝銘僅見。也就是說,"姑"字的本義應該是"夫之母",而且這一稱謂應該出現在母系氏族社會。

通過字書和文獻佐證之後,我們回過頭來看"姑"字,剛才我們提到"姑"字為會意兼形聲字。"女"和"古"二字如何會意的呢?"女"為女性不必再做解釋,關鍵是"古"字如何闡釋。"古"字甲骨文、金文如下:

緣何稱謂語

甲骨文金文“古”

關於"古"字還是比較有爭議的,許慎《說文》中說:"古,故也。從十口,識前言者也。"許慎的意思是,"古"字由十、口會意,表示眾口相傳,以此記錄之前的言語和故事。很多人認為,許慎之說是就"古"的小篆之形說解字義的,但若以此解說甲骨文金文之"古"字則不妥。這種爭議主要來自"古"字上部的形體演變差異,甲骨文金文早期上部多似"盾"形,到了中晚期"盾"形逐漸演變為"十"形。所以,才有了許慎"眾口相傳"的說解。"古"字形體演變軌跡如下:

緣何稱謂語

“古”字字形演變(參1)

更多的學者傾向於認為"古"字上為盾牌,下"口"為區別符號,為指事字,從而認為"古"為"固"之本字。甲骨文"盾"字與"古"字"口"上之形十分相近,"盾"字發展軌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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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字發展軌跡(參1)

由以上字形可見,"古"字"口"上為盾牌有一定說服力。後來,大概為了簡化字形,盾牌之形便省略了,變成了近似的"十"字與"口"的組合。甲骨文後期的"古"字就更趨向於由"十"和"口"構成。

"姑"字的意義來源與基本義分析

以上我們分析了"姑"字的字形構成,並且分析了有爭議的"古"字,我們認為"古"是"固"字之初文。但是,不可否認,"古"字的構形還需要進一步探討求證。"古"在甲骨文中用作"辦事""從事"之意(見趙誠《甲骨文簡明辭典》),至金文才用為"古代"之意。

那麼最早見於金文的"姑"字,其意義淵源就是比自己年長且地位比較穩固的女人。眾所周知,在母系氏族社會,對於古代女子來說,家中丈夫的"母親"就是比自己的年長且有著穩固的絕對地位,當時男人"外嫁",女人則是具有絕對的權力支撐整個氏族,所以便以"姑"稱之。古代的稱謂並不像現在那麼細緻分明,母系氏族社會,以女性為中心的家庭之中,輩分長於自己且地位穩固的女性中"丈夫的母親"和"父親的姐妹"都稱"姑"也並不奇怪。

另外,古代家庭中的"婆婆"或"岳母"同"姑姑"往往是同一個人,這是由當時的婚姻制度決定的。下面我們會做詳細分析。

古代"姑"和"岳母"或"婆婆"為同一人的緣由

其實"姑"不但是妻子對丈夫母親的稱謂,還是丈夫對妻子母親的稱呼。《禮記·坊記》:"昏禮,婿親迎,見於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鄭注:"舅姑,妻之父母也。"

古人的婚姻形態經歷了血族婚到和族外婚兩個階段,這種婚姻關係雖說擺脫了當時的同姓通婚的情況,即同族兄妹不能通婚。但是,仍然沒有迴避掉結婚雙方的血緣關係。於是,後來便出現了"姑"這一稱謂兼有多種身份的情況。"姑"這種融合雙重身份的稱謂,其產生的根源在於母系到父系社會的過渡。

在母系氏族社會,以女性為中心,男遂女居,生兒育女皆從女性。當本族的男性"嫁"到其他氏族後,生了兒子還要回到父親原來出生的氏族結婚,這樣其妻子的母親就是父親之前的姐妹,這樣"姑"就在母系氏族社會具有了男性的"姑姑"和"岳母"的雙重身份。同樣,"舅"和"岳父"也就成了同一個人。這種婚姻關係的圖示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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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氏族社會婚姻狀態關係草圖

到了父系氏族社會,婚姻情況變為以男性為主,子女隨男性,但是婚姻關係的範圍仍主要固定都在兩個氏族之間。父系氏族社會中的這種婚姻關係,所帶來的稱謂反映就是"姑姑"和"婆婆"身份的統一。同樣,"公公"和"舅舅"也就成了同一個人。而對於丈夫來說,稱妻子的父母則為"外舅"和"外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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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系氏族社會關係草圖

伴隨著母系氏族社會到父系氏族社會的變化,婚姻關係的形式本質上沒有發生多大改變,同樣都固定在兩個氏族之間。但是,子女隨父隨母的變化卻為稱謂的融合提供了條件。就拿今天我們所說的"姑",就具有三重身份:妻子的母親、丈夫的母親、父親的姐妹。據孔祥卿(參2)考證,"妻子的母親"這一身份隨著母系氏族的沒落而走向了消亡,並且在一些文獻中也不見用例,比如《說文》、《爾雅》、《廣韻》等字書均不見。

可是,父系氏族社會遺留下來的固定兩個氏族之間的互通婚姻,則逐漸演變成了後來的姑舅表親。這種姑舅表親在封建社會非常盛行,特別是到了春秋戰國,形成了"姑舅表親""侄女隨姑"的現象。因此,在崇尚"姑舅親,親上親"的社會中,這種近親婚姻成了一種潮流,漢武帝的皇后就是他姑姑的女兒,陸游的妻子唐婉也是他舅舅的女兒。後來我們熟悉的《紅樓夢》中的賈寶玉和林黛玉也是姑舅表親,但是最終卻以悲劇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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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寶玉與林黛玉

直到現在這種婚姻關係仍然有存活,主要在一些偏遠地區。有些農村地區還流傳著一些俗語,"姑舅親,輩輩親","姑舅親才是親,姨表親不是親","表兄表妹,天生一對"等,這些都是"姑舅表親"婚姻觀念的遺留。

結語

"姑姑"除了以上我們所說的幾層含義,在個別地區"姑姑"稱謂出現了變異現象。比如皖北地區的回族稱呼自己的"姑姑"為[ma35][ma51],與"母親"義的[ma214][ma34]只是聲調有別,其他發音皆同。據考證(參3)這一現象的產生因為那一地區回族旁系親屬中姑侄關係最為親密,恰似西北有些地區稱叔叔為"二爸爸""三爸爸"一樣,為了表示關係的親暱。可是,在這一地區稱"姑姑"為[ma35][ma51]的年輕人也是越來越少了,逐漸被[ku315][gu35],這同"爹""娘"稱謂語的逐漸消失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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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李學勤,《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

2.傅永和,李玲璞,向光忠主編,《漢字演變》,廣東教育出版社, 2012年12月。

3.許諾,《回族"姑姑"稱謂語的地區變異》,《文化學刊》,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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