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的離婚是由女方提出,扼死婚姻的不是出軌,而是這些

新聞介紹

11月6日,北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清華大學作專題講座,一則關於離婚率的演講片段引關注。演講中,根據司法大數據,周強院長稱近年來74%離婚是由女性提出的。以前,離婚有“七年之癢”的說法,指婚姻在七年後會進入一段危險時期。如今,婚後兩年至七年為婚姻破裂高發期,雙方年齡相差0歲至3歲的夫妻最多,七年之癢變成了三年之癢。

74%的離婚是由女方提出,扼死婚姻的不是出軌,而是這些

74%的離婚是由女方提出,扼死婚姻的不是出軌,而是這些

司法大數據還顯示,78%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請解除婚姻關係,15%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請解除婚姻關係。

74%的離婚是由女方提出,扼死婚姻的不是出軌,而是這些

時代的改變,觀念的進化


以前的社會思想保守,女性離婚的壓力大,即使遭受暴力,也選擇默默忍受。但是現在人們對離婚的觀念有所轉變,女性個人意識的覺醒,使離婚不再是件醜聞。另外,在這個速食愛情的年代,高效率、快節奏是社會的主體趨勢,離婚是在快速生活節奏下對感情的淡化,個體的自由使其不必再花費時間去將就磨合。更何況女性自己也可以做到經濟上的獨立,有了發聲和反抗的能力。此外除了家庭暴力,要求提高婚姻質量也是女性提出離婚的重要原因。


而男性的“我只要賺錢養家,別的我不用管了”這種觀念,逐漸發展成家庭角色的缺位。因為另一半沒有盡到丈夫和父親的責任,缺乏家庭共同責任的承擔,把家庭瑣事都交由妻子處理,就會造成妻子心理不平衡,家庭因此容易有摩擦和爭執,導致婚姻遭到破壞。

現在大家秉承的戀愛觀多是“喜歡就好,不愛就分”,這並非是退步,反而是社會開放和個體解放的進步,既然不合適又何必強求。當然也有一部分人迫於各種壓力選擇結婚,可能就草率結婚了,但婚後發現沒有承擔責任的能力,發現對象不合適,於是離婚。

總體來說,女性的平權意識要比男性要高。在已有的文化制度下,女性為家庭付出的更多,在投入更多的同時,她有更多的期待,如果得不到回報和理解,就會表達出自己的不滿。如果表達不滿時,對方仍然不能夠傾聽或協商,她還有一個選擇就是離開。

對於超七成離婚是女方提出這件事,各方也有不同的立場,讓我們來看看吧。

大眾觀點

女性立場:

塔羅牌會長BOBO :現代女性越來越獨立~也越來越上進。當經濟實力和伴侶差距越來越大,同時心靈也有差距…分開是遲早必然的

李先創:一是男人們的毛病越來越多了,二是女人們的本事越來越大了。當男人們再也混不下去,而女人們又越來越不想忍的時候,女方就會提出離婚了。但凡男人有點男人的樣子,女方就不會提出離婚。

男性立場:

吹不動的口哨:不,是女人越來越不知道滿足了。外面浪夠了,野慣了,累了就找個老實人接盤,生活一段時間又覺得自己可以了,就離婚繼續浪,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不婚立場:

我怎麼就養了個肥球呢:所以現在連婚都不結了,沒有結婚就沒有離婚多好。

安嘉觀點

在律所諮詢的過程中我們發現,首先女性客戶諮詢比例要高於男性,其次她們中有部分是情感傾訴,有部分是直接來諮詢法律問題的;而來諮詢的男性,一些是詢問該怎麼做的,想挽回,一些是法律諮詢,比較少一上來就明確要離婚的。

去年我們總結了律所結案的數據,其中確實如周院長所說,婚齡1-5年就來離婚的人佔到接近一半。離婚的原因有7成是性格不合,12%是家暴,10%是出軌。婆媳關係、瑣事這些都被歸類為性格不合。

對於女性提出離婚的佔七成這一點,並不意外:

首先,男性感情不忠的多,而男性喜歡一夫多妻、多妾的感覺。他覺得日子過不下去了,他可能去外面找個“小三”,去享受生活,但不會第一時間想離婚。所以,即便外面有人,有不希望離婚,保持形式上完整的家,這是他舒服的狀態。所以,從其自身利益出發,只要沒到萬不得已,自然也不會提出離婚。而當代的女性,不再容忍這種狀態,她覺得日子過不下去了,(實際有沒有勇氣另當別論),會反擊,會追求個人尊嚴,自己過不了這個坎,或者男方不能改過,那就會選擇主動提出離婚。

其次,家暴也是離婚的一個重要原因,施暴者多數是男性,所以女性不再忍受欺凌,無奈之下只能被迫提出離婚。

第三,喪偶式育兒、空殼婚姻,這些現象導致女性根本得不到的關愛,生活在孤單寂寞冷的婚姻裡,而男方不用做家務,也不實際照顧孩子,所以沒有壓力,相對女方處於輕鬆的狀態,而女方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甚至影響身體健康,因此,長期下去會讓女性達到一種精神承受的極限,於是尋求自救,主動提出離婚。

第四,男人是理性的,女人是感性的,女性可能會因為韓劇裡男女主角的擦肩而過而哭的昏天暗地,也可能因為與丈夫大吵一架之後難受很久想要去離婚;而男性在同樣的一件事上考慮的方面會很多,不會因為吵了個架而左右對全局的判斷。男性的理性其實在婚前就存在,離的時候也是相對理性分析後。女性的感性也是在婚前就有的,喜歡,我就要嫁,過不下去,我就要離。

最後,誰先提出離婚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婚姻中能夠有能力處理摩擦,如果確實不合適也有能力及時止損,這才是大家更需要關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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