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茂旗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郝某涉嫌詐騙罪一案一審宣判

因防疫需要,口罩瞬間成了“網紅”,於是,許多不法之徒便盯上了這塊“蛋糕”,做起了沒有“口罩”的口罩生意。

2020年3月18日,達茂旗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郝某涉嫌詐騙案在達茂旗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達茂旗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尹桂君出庭支持公訴。

在防疫期間,郝某利用人們急需口罩的心理,通過在微信上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以微信、支付寶轉賬收取貨款的方式,合計詐騙金額九十多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郝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郝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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