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間諜、傷人“陷阱”、高空拋物 這些案例警示了什麼?


浙江義烏

“防諜意識不可少啊!”


“以前想到國家安全就會聯想到間諜、特工,感覺離我很遙遠,今天聽了宣講後,我瞭解了維護國家安全與每個人都密切相關,以後自己一定會提高警惕的。”4月13日下午,浙江省義烏市雲飛拉鍊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則法在聽完檢察官駱華敏的國家安全法治教育宣講後感慨道。


境外間諜、傷人“陷阱”、高空拋物   這些案例警示了什麼?

駱華敏來到車間發放國家安全法治教育宣傳冊。


駱華敏是義烏市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幹警,同時也是義烏市“千名幹部駐千企”活動聯繫雲飛拉鍊有限公司的駐企檢察官。除了為企業復工復產做好助力工作之外,他還立足自身工作,主動擔起了該企業的法治宣講員。在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即將來臨之際,駱華敏主動策劃了這場國家安全法治教育宣講,得到了當地國家安全部門和院領導的支持。


“作為國際商貿城的義烏,不僅外來人員多、人口流動性大、多民族集聚,而且每年還有大量的境外商業往來,在這樣的社會經濟環境之下,我們的國家安全法治教育更是必不可少。”駱華敏在宣講會上介紹。為避免人員聚集,同時不影響企業生產,宣講會邀請了該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參加。同時,駱華敏將宣講內容進行了精簡,製作了宣傳冊,到車間裡向沒能參加宣講會的員工發放了共100餘冊。


“手機的不恰當拍照在朋友圈發也可能引起洩密、招來間諜關注,商貿往來如果不注意也可能被境外間諜人員拉下水……”宣講會上,駱華敏通過剖析貼近群眾生活的國家安全典型案例,解讀應對安全風險的防範常識,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講解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等法律。


“看來,防諜意識確實不可少啊!遇到可疑情況撥打12339,年紀大了記不住,先把號碼存進手機裡。”年過半百的企業車間主任老張邊聽邊拿出手機並存下了舉報號碼。


江蘇無錫

傷人的“陷阱”不見了


江蘇省無錫市的楊先生被凸出的螺絲釘絆倒,花費醫療費用4.8萬餘元;夏先生被廢棄的接地電樁絆倒受傷,經醫治無效死亡……一個小小的螺絲釘、一根不高的接地電樁,這些不起眼的城市道路凸起物都有可能成為傷人的“陷阱”。近日,經無錫檢察機關依法履職,該市有近900處城市道路凸起物得到了清除。


2019年上半年,無錫市梁溪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公益訴訟案件時發現:2018年7月,當事人楊某在行走時,被遺留在地面上的凸出螺絲釘絆倒。該螺絲釘系某公司為方便公司車輛進出,在路口安裝道路反光鏡時用於固定反光鏡底座的,而該公司在拆除反光鏡時未將螺絲釘一併移除。


城市道路上凸起物致人傷亡案件時有發生,通過篩查,檢察官發現近年來類似的案例在無錫發生了5起。再小的隱患一旦造成傷害,後果可能會很嚴重。如夏某被廢棄的接地電樁絆倒受傷,經醫治無效死亡。針對此類案件,檢察官開展了公共道路通行安全專項公益調查。


通過實地走訪轄區的4條主要道路,檢察官發現凸起物多達40處。鑑於梁溪區內一些道路為市管道路,該類情形在無錫市各個轄區普遍存在,該院及時將相關線索移送無錫市檢察院。


無錫市檢察院檢察官調查發現,市區一些道路存在螺絲桿等凸起物,主要是減震帶、垃圾箱損壞後或電線杆、路燈拆除後遺留的,還有一些是指示牌或限行樁廢棄後留下的短截鋼管。這些凸起物大多在人行道和盲道上,市中心人流密集,非機動車多,加上越來越多的“低頭族”,給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針對這一情況,無錫市檢察院向該市市政管理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及時履行對管理範圍內城市公共道路的管理職責,依法消除市區公共道路通行安全隱患。


市政管理部門認為很多地上凸出物無法查清因何遺留,路燈、交通指示牌、垃圾箱等都有各自的產權單位。對此,檢察機關與市政管理部門進行了溝通,明確了市政管理部門作為主管城市道路及其附屬設施管理和養護工作的部門,具有監督檢查和清除的責任,消除雙方分歧,檢察建議也得到了精準落實。


隨後,市政管理部門通過開展核查確定責任、向相關產權單位發出通知、跟進整改落實,共清除了近900處城市道路凸起物及其他殘損破壞之處。


近日,檢察官與市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一起來到無錫市清揚路實地查看人行道上地面凸起物清除情況。“傷人的‘陷阱’不見了,現在我們出行的路更平坦,也更安全了。”看到門前道路發生的變化,沿途商鋪的居民向檢察官豎起了大拇指。


內蒙古鄂爾多斯

從10樓拋下一塊紅磚頭


從10樓拋下的一塊紅磚,導致被害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需終身治療,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中級法院對王某過失致人重傷案作出裁定,維持原判。王某因犯過失致人重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並賠償被害人各項經濟損失100餘萬元。


本案系最高法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後,鄂爾多斯市首起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決確認的高空拋物入刑案件。


2018年4月22日,王某在屋內打掃衛生時,打算穿過空調平臺去看看隔壁的裝修。在進入空調平臺時被一塊紅磚擋了路,王某準備把磚扔到對面,沒想到磚砸在空調平臺外側矮牆上,又掉落到樓下,將裝修工人白某砸傷。經鑑定,白某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一審法院認為王某犯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賠償被害人各項經濟損失100餘萬元。王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辦案檢察官表示,王某在拿起磚頭想要扔時,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卻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一人重傷,其行為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從結果上看,被告人因過失拋出去的磚塊造成了一名被害人重傷的結果,但被告人拒不認罪、拒不賠償,這也是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的重要原因。


王某拒不賠償,作為家中頂樑柱的白某家卻陷入困境,甚至無錢治病。為了不讓被害者獨自忍受“飛來橫禍”的痛楚,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啟動司法救助工作,給予被害人6萬元救助金。同時,因白某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需終身治療不能自理,檢察機關還給白某的孩子申請了4.8萬元的救助金,解了白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天津河西

檢察官線上播講國家安全教育課


境外間諜、傷人“陷阱”、高空拋物   這些案例警示了什麼?

4月13日,天津市河西區檢察院晨曦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室以網絡直播的形式,為天津市梅江中學師生上了一堂生動的國家安全教育課。同學們通過留言以及“點對點”視頻提問的方式與檢察官進行實時互動,取得了預期的宣傳教育效果。


重慶酉陽

舉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


境外間諜、傷人“陷阱”、高空拋物   這些案例警示了什麼?

近日,重慶市酉陽縣檢察院等七家單位在該縣桃花源廣場,舉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據統計,當天共發放宣傳資料600餘份,解答群眾在疫情防控、反邪教、網絡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問題30餘個。


來源:2020年4月15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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