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焦裕祿》觀後

這是一篇寫於1991年的觀後感,偶然從發黃了的手稿堆中翻出,時間已經過去了28個年頭。現在再看,仍然反映了自己當時的真實感受。所以將這篇小文附錄於下,權當紀念。

————2018年1月

懷著幾分希翼,幾分渴盼的心情。觀看了峨影廠拍攝的電影《焦裕祿》之後。與電視劇版《焦裕祿》比較。載於報刊上的一些評論贊揚文章所講。總感到電影版似乎缺少點什麼,似乎有一定不足。我的結論正好和某些報刊美化,讚揚評論相反。電影裡所塑造的焦書記形象,應該說不如電視劇裡的焦書記形象感人至深。兩者間還存在一些差距。這便是我觀後的第一總體印象。

1、主要演員選擇不當

我比較看好電視劇中焦書記的扮演者劉漢。認為於生活中縣委焦書記的形象尤其是氣質比較接近。當然,我沒有見過焦裕祿本人。只在報刊上見過照片。我感覺作為一個縣委書記。既要有領導幹部的儒雅風度。又不失平易近人的作風。縣委書記氣質上絕不是一般老百姓。縣委書記也絕不是農村的生產隊長。這才是我心目中的焦書記的形象。

這就像一些特型演員。如古月扮演的毛澤東,王鐵成扮演的周總理那樣。首先要形象接近。你感覺才會真實可信。才能做到形神兼備。形象缺失難謂其神似!

由於電影版焦裕祿扮演者李雪健。剛剛換下宋大成的衣服。在《渴望》大熱還未完全降溫的時候。再度出演焦書記。表演上很難有新的較大的突破。起碼從臉的感覺上就先天不足。有一定差距。這些差距不難在表演中見到,如眼神,聲音,笑貌等,不一而足。活脫脫一個宋大成版焦裕祿。

由於同期觀看兩劇,所以不存在先看後看的成見。或先看肯定後看否定的情況,上述感覺,完全是自己的一點真實感受。

另外實在不敢恭維的一點是。電影中李雪健唱的電影插曲。雖然土味兒十足。如果用原生態歌手演唱更好,肯定會更勝一籌。難道演員的嗓子演唱水平也與演員的名氣和知名度同步提高嗎?

2、編導匠心略顯失誤

電影中焦書記到蘭考報到。是在一群要飯孩子的簇擁下,一路施捨著走到縣委門前的。真實生活中是不可能這樣的。這能說明什麼呢?蘭考窮,焦書記體諒人民疾苦,焦書記樂善好施。我以為這種處理格調不算太高,這種藝術誇張的處理與主題無大補。不如電視劇中的焦書記報到情節貼切自然。就是正常的工作報到。硬生生虛構出如許多的事來,純是畫蛇添足。其情節不夠真實不足以信!

電影中到車站看望災民一場戲,就較為突然。那是焦書記剛剛到蘭考,第一次參加縣委會,並且以第二書記身份出現。沒說幾句話,就提議去看災民,不徵求當時第一書記同意,做法欠妥也是不可能的。這於真實生活是有一定距離的。後又沒做什麼交待,就又有專員宣佈,焦裕祿為第一書記。變化突然,令人琢磨不定。這大可不必,不如省卻許多麻煩,直接如電視劇中處理那樣。直接以第一書記身份出現在觀眾面前,後來一切就都顯得順理成章了。

再如電影中給災民送錢一場戲,當老大爺從病榻上坐起問焦書記:你是誰呀。焦回答:我是你的兒子呀。這說法是顯得親近了。但使人聽起來很假,不那麼舒服。因為陌生人這樣講,容易嚇人一跳。不如由旁人介紹說,這是縣委焦書記來看你的。這樣才較為自然,貼近生活,此後再有上述說法,也就不顯過分了。

電影中由於電影題材的時間限制,似應更多表現一些受災人民,吃不上飯那種貧困情景。電視劇這方面表現較好。這也是當時蘭考縣的實際情況。觀眾都深深為這種貧困所煎熬著。

但電影中卻出現一場焦書記全家吃白麵饅頭的戲。這與貧困是極不協調的。雖然編導原意是在弘揚焦書記不搞特殊化。不吃這饅頭。實在又是一次畫蛇添足。這是國家計劃內供應的細糧,不吃也是浪費,吃與不吃對艱苦生活,對劇情效果無補,我這裡著意強調的是在那個艱難困苦的年代,畫面上饅頭與吃糠咽菜兩者間的不協調。

影片中描寫了焦書記與原縣委主要領導的工作矛盾。我感到是否把原縣委領導描寫的太壞了。這種班子分歧與不團結。怎麼會把一些事情辦好,想辦好一些事情也是不容易的。

工作矛盾絕非影片主題。再此著墨過多,反而會沖淡主題。焦書記的事蹟,與公僕形象是不用他做陪襯人的。

我們追憶的應該是焦書記。為了改變蘭考貧困面貌。造林治沙。帶病堅持工作,至死不渝的偉大精神。號召人民學習他優秀的工作作風。我想這才是焦裕祿精神真諦之所在。過多渲染矛盾。都會背離主題甚遠。

影片中對於送葬描寫處理較好。畫面氣氛開始就緊緊的抓住了觀眾的心。其他如描寫病情加重,忍痛聽取彙報,用抽屜頂住肝部等細節。都刻畫的較為深刻,使觀眾產生共鳴感,令人信服。這些鏡頭比電視劇意境更上了一個層次。是可取與成功之處,也是最真實的體現。

後來影評中有的觀眾講,觀後一個感覺就是哭。又有觀眾講,劇情太短了等。其實還是人物真實細節刻畫的不夠與缺乏,平凡情節被無端拔高。我傾向於後種看法 !這也正是我所希翼、渴望看到的。而又未能完全獲得的感覺。

上述個人觀感,與當時主流高大上更多讚美評論格格不入,所思又苦惱於不能與人商榷。但終於把所想寫在了紙上,一吐為快。書後擲筆,胸中緩緩舒出一口悶氣,方覺心安些。

聞志剛

91年4月12日

於扶余信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