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品牌,做企業,及做事業之間的悖論(下)║乾貨

做品牌,做企業,及做事業之間的悖論(下)║乾貨

做品牌,做企業,及做事業之間的悖論(下)║乾貨


做品牌,做企業,及做事業之間的悖論(下)

重劍無鋒,“道”篇----經營邏輯jy9000138


(接中)

很多服裝公司的老闆,開了幾家店(數千家店的也一樣)就認為自己是在做品牌,他們(這這些公司的老闆們)以為做品牌是一件很神聖的事,只有他們才能做得出來,以致做出很多很多出格的舉動來。像“海瀾之家”,明明在做低端市場的生意,卻一定要學習LV,要永不打折;像“拉夏貝爾”,根本就沒有把經營延伸到產業鏈上游,卻一定要做中國的ZARA,要做多品牌及全直營擴張;像“美特斯邦威”,就更不得了,明明做得是針對青少年的休閒裝,卻非要搞定全中國的消費者。當然,實際問題遠不僅限於此。

芸芸眾生,相,各異。

註解:本質上講,品牌,是一個被別人認可的標識。只有被別人認可了,才能稱之為品牌(當然,不被別人認可,也是品牌,只不過這個品牌僅僅是一個標識),因為被別人認可,才能顯性出價值。

這個別人,是指除老闆及股東以外的所有人,包括員工、合作商、社會及消費者。

得到員工的認可,老闆及股東的願景(指可持續的盈利能力),會得到延展;得到合作商的認可,公司的產品會更有競爭力;得到社會的認可,公司會獲得更多的資源;得到消費者的認可,道理,你懂得。

所以,所謂做品牌,根本就不是老闆及股東的一廂情願。俗話說,大道至簡、大理在情,不明白這個道理,又怎麼能做的好品牌?!


做品牌,做企業,及做事業之間的悖論(下)║乾貨


其實,無論你如何做、怎麼想?大家都是品牌,你不會、也不可能比別人的“強”(同等定位)。品牌,就一個名稱,僅此而已。歐美等發達國家,很多品牌真的是三年河東三年河西,很簡單,業績好,品牌就出來了;業績不好,品牌就沒落了,顯現品牌價值的是公司利潤和股票市值,哪裡有什麼中國服裝界老闆們的神神道道、咋咋呼呼?!

關於品牌的定義,不知理解了沒。如果沒有理解,後面的文章,就不要看了,看了也是白看。

第二個問題:如何做企業?

做企業,更簡單,就是做買賣。買和賣,低價買進來、溢價賣出去,實現差價盈利,僅此而已。

品牌是一個名稱,企業就是買賣,這麼簡單地道理,非常搞高的那麼複雜?!複雜到這些“大企業”的老闆創業數十年,終將落得晚節不保?!希望不會,但可能會,誰知道呢?

不過,不管老闆們知不知道,中國市場可能不會再給它們機會,消費者可不管你是中國老闆還是國外品牌(由此,凡是夢想依託“民族品牌”就能取勝的,就有點“稚氣未脫”了)。不信,你只要有心,且能看得懂,看看那些“懷揣偉大夢想的”上市公司們的財務報表吧,堪稱是“漏洞百出”的利益萬花筒……

註解:老實說,有很多上市公司之所以能得到金融機構的“青睞”,是因為金融機構也是企業,它們也需要賺錢,而不是因為這些上市公司有多大的投資價值。如果從價值投資的角度,很多上市公司的做法,真的猶如皇帝的新衣,早已“赤身裸體”,可嘆、可嘆、可嘆……


未完待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