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北宋東京開封的商業經濟和商人類型分佈

論北宋東京開封的商業經濟和商人類型分佈

北宋東京經濟發達,多為世人稱頌。尤其商業空前活躍。北宋末期,張擇端所繪《清明上河圖》、孟元老所著《東京夢華錄》集中體現了這一盛況。如此繁榮的商業經濟,使得東京城中出現了各種不同類型的商人,大致可分為以下五類。

論北宋東京開封的商業經濟和商人類型分佈

第一類是來往全國各地從事貿易活動的行商。他們資產雄厚,真宗時,已是“京城資產,百萬者至多,十萬而上,比比皆是”。商賈們長途販運,供應東京龐大的消費人口。北宋時期,隨著東京潛運業的發達,以及陸路交通的便利和賦稅政策的改變,商人們長途販運糧食(米)、鹽、茶葉等大宗商品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滿足皇室貴族的需要)。

這樣不僅加強了南北經濟聯繫,而且擴大了商品流通範圍,消費群體也由皇室貴族擴大到一般平民百姓,同時也活躍了商品市場。例如東京城居民所需糧食數量巨大,主要靠商人從東南一帶輸入,“富商大賈自江、淮賤市杭稻,轉至京師,坐邀厚利”

茶葉也是人們生活的必需品。東京居民每年要消費大量的茶葉,也是由商人從福建、江淮等地,途經惠民河、再由汁河運進東京。關於行商販運食鹽及北宋的入中貿易,後面將有論述。

正如周邦彥《汁都賦》描述的,在東京城市場上,“竭五都之環富,備九州之貨賄。其中則有安邑之棗,江陵之橘,陳夏之漆,齊魯之麻,薑桂莫谷,絲帛布縷,魚臺紫鰓鮑,釀鹽酶豉。或居肆以鼓爐秦,或鼓刀以屠狗鼠。又有醫無間之詢牙,會稽之竹箭,華山之金石,梁山之犀象,霍山之珠玉,幽都之筋角,赤山之文皮。與夫沉沙棲陸,異域所至,殊形妙狀,目不給視。無所不有,不可彈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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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是分散於東京城內外,開設各種店鋪,從事零星買貨的坐賈。他們經營的買賣,包羅萬象。有買賣貴金屬的金銀鋪,經營絲綢的彩帛鋪,出售漆器的什物鋪,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酒樓、茶肆、飲食店、衣料店、米鋪、醫藥鋪、染鋪、肉鋪、果子鋪、魚鋪、雜貨鋪等,以及出售家庭日用品、文籍、香藥、首飾等店鋪,又有書肆、賣卦鋪等。

其中以飲食店、酒樓、茶肆最多,後面有詳細論述。北宋東京的中小商人,人數眾多,從事著各種類型的商業活動,他們的商鋪錯雜一起,沿街而居。很多大店,資本雄厚,經營商品種類繁多,貨物充足,門面寬大。

據《東京夢華錄》卷二記載:“炭張家酒店,次則王樓山洞梅花包子、李家香鋪、曹婆婆肉餅、李四分茶。”可以看出,他們都是具有固定店鋪的中小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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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是沒有鋪面沿街叫賣或擺攤設點的小商販。他們販賣各種食物、糖果、玩具等日常用品。小商販小本經營,所賺之錢僅能餬口。其銷售靈活多樣,南宋畫家李篙《貨郎圖》,形象地反映了這一種方式。

另外,他們利用當時東京的一種獨輪車,“往往賣糕及糕糜之類,人用不中載物也。”“走街串巷,“動鼓樂於空閒,就坊巷引小兒、婦女觀看,散糖果子之類,謂之‘賣梅子’,又謂之“把街”。

每日如宅舍宮院前,則有就門賣羊肉、頭、肚、腰子”等各種食品,“博賣冠梳、領抹、頭面、衣著”等各種日用品。“其後街或閒空處,團轉蓋局屋,向背聚居,謂之‘院子’,皆小民居止。每日賣蒸梨棗、黃糕糜、宿蒸餅、發牙豆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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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熱鬧的街市,還是在偏僻的小巷,都有他們的身影出沒。或以“浮鋪”“車擔”形式出現,例如“有賣藥或果實、蘿蔔之類,不問酒客買與不買,散與坐客,然後得錢,謂之‘撒暫’,如此處處有之。至三更,方有提瓶賣茶者。

蓋都人公私榮幹,夜深方歸也”“亦間或有賣洗面水,煎點湯茶藥者。”熙豐變法時,宋廷免除了他們的免行錢。史載:“詔免行月納錢不及百者皆免,凡除八千六百五十四人。”有的小商販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擺固定攤點經營。如“坊巷橋市,皆有肉案,列三、五人操刀,生熟肉從便索喚”。

在某些特定節令,他們還擺臨時固定攤點,史載:“巷陌路口,橋門市井,皆賣大小米水飯、炙肉、乾脯、葛芭筍、芥辣瓜兒、義塘甜瓜、衛州白桃、南京金桃、水鵝梨、金杏、小瑤李子、紅菱沙角兒、藥木、水木瓜、冰雪涼水、荔枝膏,皆用青布傘,當街列床、凳堆垛。”在東京居民構成中,此類販夫販婦佔很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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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類是以房屋或倉庫租賃為業的商人。北宋東京城租賃經營較前代有一顯著發展,形成了包括房屋店鋪,交通設施,婚喪、筵會禮具等多種服務功能的租賃行業。如城市租屋業。

在開封府,“自來政府臣僚,在京漱官私舍宇居止,比比皆是”。歐陽修說:“磋我來京師,庇身無弊廬。閒坊徽古屋,卑陋雜裡間。”如東京有牛監薄者,“房絡日數十千”如東京居民平時出入就有交通設施租賃。

史載:“出街市幹事,稍似路遠倦行,遂坊巷橋市,自有假賃鞍馬者,不過百錢。”如筵會租賃。史載:“民間吉凶筵會,椅桌陳設,器皿合盤,酒簷動使之類,自有茶酒司管賃。吃食下酒,自有廚司。以至托盤下請書、安排坐次、尊前執事、歌說勸酒,謂之‘白席人’,總謂之‘四司人’。欲就園館亭榭寺院遊賞命客之類,舉意便辦,亦各有地分,承攬排備,自有則例,亦不敢過越取錢。雖百十分,廳館整肅,主人只出錢而己。不用費力”。

可見,辦酒席時的桌椅、器皿、杯盤等都可租賃。專業服務人員,茶司、酒司、廚司、白席人可提供服務。

再如婚嫁租賃,士庶之家“與貴家婚嫁,亦乘簷子,只無脊上銅鳳花朵,左右兩軍自有假賃所在。以至從人衫帽,衣服從物,俱可賃,不須藉措。餘命婦王宮士庶,通乘坐車子,如簷子樣制,亦可容六人,前後有小勾欄,底下軸貫兩挾朱輪,前出長轅,約七八尺,獨牛駕之,亦可假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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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類是牙人和攬戶。

牙人承擔買賣雙方的媒介,無論在民間或官府的商業活動中都佔據著重要角色。隨著商業貿易的繁榮,在北宋東京城內牙人數量增多,構成成分複雜,活動範圍甚廣。

他們不僅居間介紹買賣、協議價錢,還從事商品包買、批發或兼營邸店、旅舍或倉庫業,甚至有時操控物價、壟斷市場。天聖八年(1030年),開封府言:“京城浩攘,鄉莊人戶搬載到柴草入城貸賣不少,多被在京官私牙人出城接買,預先商量作定價例,量與些小定錢收買。本主不期,卻被牙人令牽拽車牛,輾轉貸賣,更與元商量價錢外剩取錢數。稍以貨賣未盡,又更與元數柴草內證稱斤兩輕少,減落價錢,住滯人戶車牛,枉費盤纏。”

可見,依靠商業為生的牙人遍及全城,他們勾結官吏、侵漁百姓、哄抬物價、走私漏稅、滋擾市場。另一方面,牙人作為商品交換的產物,在維護市場穩定方面也起著作用。官府利用他們檢驗商品質量,田地界至,或是擔保商人申報的商稅。

這一時期,牙人的職能己經發生了轉化。史載:“在京諸行鋪牙人充本務行人、牙人內行人,……五人以上充一保,遇有客人物貨出賣不行,願賣入官者,許至務中投賣,句行人、牙人與客人平其價,據行人所要物數,先支官錢買之。如願折博入官物者,亦聽,以抵當物力多少,許令均分,賒請相度,立一限或兩限,送納價錢。若半年納,既出息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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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東京又是娛樂中心,因此就有伎藝之人和娟妓。東京城內娛樂業,以瓦肆、勾欄為主,數量相當。瓦肆又稱瓦子,以供民間藝人在裡面表演節目。

時至北宋瓦肆發展成為一種為客人提供全方位服務,集彈唱、說話、商貿、集市、歌舞表演等為一體的公共休閒娛樂場所。

勾欄又叫勾肆、構欄、遊棚、腰棚、樂棚,是瓦子裡面不同的表演場地。這些娛樂設施又使得東京產生了大批的娛樂商人,他們專門進行經濟人工作。

以上這些酒店、茶坊、食店的興隆,依賴於眾多的服務人員。同時,在東京城中,還有一些其他服務人員。為居民提供衛生服務,如替人掃街的、倒垃圾的人員。為居民提供生活服務,如修灶臺的、修扇子的、供應用水的、以及打蠟器的人員。

此外,東京城中還存在乞丐(清明上河圖》中城門前的那個乞討者),以及以化緣為生計的遊方僧道等。

綜上所述,東京商人類型較多,有行商、坐賈,小商販,以及兼職商人等。這裡只對專職商人人數作一估計。朱瑞熙先生說:“宋代單純的商人僅包括在城、鎮中開設店鋪或從事販賣並加入‘行’的人戶。

從居住地域考察,這些商人大都居住在城、鎮內,一般屬於坊郭戶。”‘王安石變法期間,“在京諸色行戶,總六千四百有奇”。據吳松弟先生研究,宣和六年(1124年)全國“大約有2186萬戶。

加上約7%的未列人主客戶統計範圍的戶數,並依每戶平均5.4口計算,宣和六年約有2340萬戶、12600萬人。”這樣可以估計,北宋末年,東京的商人約在3.5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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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人口百萬,為適應居民消費所需,大量米鋪、肉行、魚行、菜行分佈於東京街坊巷陌及城郊。如肉的供給,注京肉鋪“坊巷橋市,皆有肉案”,“其殺豬羊作坊,每人擔豬羊及車子上市,動即百數。”

至於菜、魚的經營,數量也不少。陶款《清異錄》卷一載菜農生計,“病篤,呼子孫戒曰:‘此二十畝地,便是青銅海也’。”可見,東京城中蔬菜需求量之大。城郊蔬菜種植,己經完全商業化,以滿足城內居民需要。魚類等水產品同樣也如此。

汁京“每日早惟新鄭門、西水門、萬勝門,如此生魚有數千簷入門。”“這些城內居民的日常生活消費品,都需要郊區及轄縣的農民進行供給。

總而言之,東京居民的身份與職業十分複雜,主要以政府人員和各類商人為主。眾多的商人,成為北宋東京城的特色,集中體現出東京商業經濟的繁榮盛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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