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合理運用審查調查措施 精準有效使用留置措施

【實務】合理運用審查調查措施 精準有效使用留置措施

【實務】合理運用審查調查措施 精準有效使用留置措施

留置是監察法賦予監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調查措施。監察法對留置要件、方式和程序作了具體規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也出臺規定,明確留置措施應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程序要求從嚴掌握、慎重使用。在審查調查實踐中,既要做到準確把握、嚴格審批、審慎穩妥使用,又要做到當用則用、不枉不縱,精準有效使用,讓留置措施真正成為審查調查工作的利器。

案例:某省紀委監委通過初步核實,掌握了某市市委常委、副市長A某涉嫌嚴重違紀、職務違法以及受賄犯罪的部分事實和證據,按程序報請批准後,對A某採取留置措施。按照法定程序,向該市市委和A某親屬送達有關文書,通知A某被依法留置有關事宜。留置期間,A某交代了初核掌握的違紀違法事實,並主動交代了組織未掌握的部分違紀違法問題。省紀委監委綜合運用訊問、詢問、查詢、調取等調查措施,對A某交代的違紀違法問題依法取證,形成調查報告和其他相關文書,在規定期限內移送案件審理部門。經審理認定,A某嚴重違紀違法,涉嫌受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

準確把握適用留置措施的要件、程序和規範

監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了留置要件,嚴格限定在被調查人涉嫌貪汙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以及涉嫌行賄犯罪或者共同職務犯罪的涉案人員的範圍內,且在初步核實階段,已經掌握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及證據,有重要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這些要件是對被調查人採取留置措施的必須條件。案例中,省紀委監委通過初步核實已掌握A某利用其擔任市委常委、副市長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屬典型的受賄行為,涉嫌職務犯罪,且案情重大複雜,可採取留置措施。

採用留置措施必須做到程序規範。留置雖不是刑事強制措施,但作為最嚴厲的強制性調查措施,必須符合法定程序。要嚴格審批,防止留置措施的亂用、濫用。採取留置措施應當由監察機關領導人員集體研究決定,設區的市級以下地方各級監察機關決定採取留置措施的,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省級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應當報國家監察委員會備案。對A某立案審查調查後,省紀委監委召開專題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報請省委主要領導同意,決定對A某採取留置措施,並向國家監委備案。

此外,還有些程序性問題須注意。比如,留置措施應由2名以上監察人員執行,應持有監委工作證件和《留置決定書》。被調查人員要在《留置決定書》上簽字,無特殊情況,要在24小時內向單位和家屬送籤《留置通知書》等。

充分發揮留置在審查調查中的作用

在審查調查工作中,要注重做好5個方面:

一是充分利用初核成果。在初核過程中,儘可能全面發現違紀違法事實,掌握證據材料,在此基礎上對被審查調查人可能涉及的違法犯罪問題形成基本判斷。充分掌握被調查對象的性格喜好、心理狀況、成長環境、家庭情況、社會交往等基本資料,為留置後短期內取得案件突破打下堅實基礎。科學佈局案件啟動、調查、審理、移送等環節,並對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充分準備。

二是循序漸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案件審查調查工作的金鑰匙。監察機關調查的案件主體是行使公權力的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在留置過程中,既要嚴格執行憲法法律,也要用黨內法規和有關政策,做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感化、挽救審查調查對象,喚醒其黨性意識,讓其能夠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真心悔過認錯。

三是採取科學合理的調查策略。採取留置措施後,要做好對留置對象的訊問工作以及外圍取證工作。要堅決防止依賴訊問突破案件的做法,堅持訊問與外查並重,言詞證據和書證物證結合,形成完整穩定、相互印證的證據鏈條。

四是依法保障被留置人員合法權利。留置期間,依法保障被留置人的飲食、休息和安全,合理安排談話時間、時長。對患有疾病或身體不適的,按照應急處置辦法及時提供醫療服務。

五是注重做好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採取留置措施,既要進一步查清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問題,補充完善相關證據,也要注重審查被審查調查人是否存在違反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問題,體現紀嚴於法、紀在法前、紀法銜接。同時,要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特別是對留置過程中取得的證據,必須嚴格遵循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要求取得,確保證據經得起司法機關的審查。必要時,留置後期可商請審理部門提前介入,審理部門正式受理後可由審理部門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程序、證據等進行把關。完善監察機關移送案件強制措施銜接機制,使留置措施與檢察機關強制措施有序銜接,確保留置措施和司法強制措施的平穩轉換。

牢牢守住留置安全底線

這是工作要求,更是政治要求。採取留置措施必須把安全擺在重要位置。留置前,要全面瞭解審查調查對象情況,綜合評估安全風險,對符合條件的果斷依法予以留置,有效防範安全事件發生。留置期間,要時刻關注被留置對象身體狀況和心理動態,及時關心關愛,給予心理疏導,充分體現人文關懷,盡最大可能消除安全隱患。(山東省紀委監委第十審查調查室)

【实务】合理运用审查调查措施 精准有效使用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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