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海鮮“大生意”送上門!一男子在舟山被熟人騙走30餘萬元

詐騙的手法千千萬

其中熟人詐騙最叫人防不勝防

一男子就在舟山遭遇了熟人詐騙

近日

王某到定海白泉派出所報案

稱他自2018年12月以來

陸續被人詐騙30餘萬元

卖海鲜“大生意”送上门!一男子在舟山被熟人骗走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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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歲的紹興人王某,其父母在舟山開了一家公司,20歲的舟山人李某是公司一名司機,與王某相熟。2018年12月,王某跟李某聊天時提起,自己想開網店買賣舟山海鮮。李某表示,他了解本地的海鮮供應鏈,可以幫忙跑腿,到碼頭、水產店、快遞公司等處跑貨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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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李某告訴王某,自己通過熟人拉到了一個做海鮮大禮包的貿易訂單,大禮包裡有蟹醬、墨魚、帶魚、對蝦等,單個售價2000元至4000元不等,且訂單可以長期合作。王某對李某的話深信不疑,核算後,覺得這個生意有賺頭,便決定將開網店的事先放一放,把資金投入到做大禮包生意上。王某通過微信、支付寶、手機銀行多次轉賬,共計向李某打款30餘萬元讓他放開手腳去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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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王某多次過問大禮包的進貨和銷售情況。但李某以“貨款還沒有結算”、“打電話沒人接,估計在忙”等理由

一再搪塞

3月31日,王某通過微信聯繫李某,李某不再回復,其電話號碼也變成了空號。至此,王某對李某徹底失去信任,向定海警方報了案。定海警方隨即展開偵查,接警當天就將李某抓捕歸案。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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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中,王某社會經驗不足,出手豪爽,對熟人李某的主動示好選擇了輕信,結果遭受了鉅額資金損失。

警方提醒:在人際關係中,若涉及自身較大的資金風險時,要提高警惕,多方核實對方真實身份和資金用途,正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科普時間

那麼如果在生活中遇到熟人詐騙要怎麼處理呢?

如遇熟人詐騙,可以先進行雙方協商商談,不行就應該報警處理,或者上訴法院。

詐騙罪如何判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交友需謹慎

熟人之間涉及金錢往來

也應提高警惕

不聽信他人誘導

不眼紅高額回報,不透露、不轉賬

這樣才不會落入陷阱圈套

提醒身邊人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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