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待遇支付問題權威解答來了:4種情況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ZAKER 哈爾濱記者 於勇瀾

哪些情況醫保基金不能支付?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是多少天?近日,省醫保局針對參保人員關心的熱點問題給予解答。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问题权威解答来了:4种情况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支付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支付,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居民,到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就醫購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目錄、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其中以下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在境外就醫的。

參保人員到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就醫時需出示醫保卡,劃卡進行結算。定點零售藥店醫保卡個人賬戶餘額不足由現金墊付,醫療機構門診、住院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以外的項目由個人自付。

生育保險待遇核准支付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包括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生育保險實行黑龍江省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三項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生育保險待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執行,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醫療費用。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

女職工生育享受 98 天產假;

難產的,增加產假 15 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個嬰兒,增加產假 15 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 4 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 15 天;

懷孕滿 4 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 42 天。

參保人員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到當地醫保經辦部門進行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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