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錢,等七年,房子沒建,地卻飛了,鄭州金水區法官要維權

交完錢,等七年,房子沒建,地卻飛了,鄭州金水區法官要維權

核心提示丨原本是買給兒子的婚房,結果等到孫子都三歲多了,房子還是沒影呢。不僅是房子,後來連地都“飛”了。

七年前,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的322位職工集體購買了單位組織的團購房,在等待的過程,房子始終不見蓋起,地塊被其他公司拍走,開發商到最後已是遍尋不見。萬般無奈之下,這些平日裡為他人主持正義的法官,不得不踏上尋求正義的維權路。

等了七年的“婚房”,孩子會跑了還沒住上

“最開始大家都很相信,因為是單位組織的團購,而且大家也去現場看了,樓已經出地面了,看不出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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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仍然在職的父親不便露面,王先生替父親參加了維權。11月21日,王先生告訴大河報記者,事情最早是在2012年的8月份,金水區法院開會通知,說與河南華之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之業公司)合作團購房項目,地理位置優越,價格便宜,全院幹警自願購買。

記者獲得的一份金水區人民法院房屋團購方案上顯示,此次團購,華之業公司以每平方米5600元的價格,出售給法院房屋322套,包括150平米、120平米和90平米三種。首付款每套房屋均為30萬元。

“當時交款就在法院北樓的2樓,322套房子,都是法院的職工或者家屬、親戚購買,首付款直接轉入華之業公司的賬戶裡,322個人,總金額近一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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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說,當時大家誰也不知道,雖然房子已經開建,但土地還沒有走招拍掛程序,也就是說,開發商連地都沒有拿到。

戴女士是322個團購者中的一個。最早她打算把房子買給兒子,當做兒子的婚房使用。但等到2014年,剛剛蓋起兩層的樓房逐漸停工了,戴女士去單位問,輾轉詢問後被告知,這款地規劃的是教育用地,不是住宅用地,開發商需要申請用地性質變更,大家需要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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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的時間裡,戴女士的兒子結婚了,後來孫子也出生了,現在孫子都三歲了,但工地卻始終一動不動。期間戴女士無數次去到單位詢問,每一次都被告知耐心等待。一直到今年的10月21日,一個消息讓他們炸了鍋。

2019年10月21日,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告顯示,該地塊被河南常綠卓屹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綠置業)以底價摘得。而收了團購者近億元首付款的華之業公司,連競拍都沒有參與。

“交了錢,等了七年,房子沒等到,現在連地都沒了。”戴女士和300多位購房人都急了。

開發公司遍尋不見,收款近億元卻因10萬元成“老賴”

這塊原本要蓋團購房的地,位於鄭州市東明路與明鴻路的交叉口。大河報記者昨日去到現場看到,工地的施工圍擋還在,但院子裡已是荒草叢生,幾棟樓房蓋到三、四層後就一直停工,塔吊上也是鏽跡斑斑。工地大門上,貼有金水區人民法院的封條,日期是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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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公告中查到,在2019年9月11日,該局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鄭政出〔2019〕78號(網)地塊(即涉事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起始價為29924萬元。10月21日,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告顯示,該地塊被河南常綠卓屹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綠置業)以底價摘得。華之業公司並未參與競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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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地都沒有拿到,怎麼就敢賣“圖紙房”收錢?收錢八年,又為何一直停工不建?拿到近億元的首付款,為何又沒參與競拍?購房者們交的錢又去哪兒了?

通過查詢工商營業執照,河南華之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住所在鄭州市金水區經三路68號1號樓某座某室。11月21日下午,記者去到該地址,看到的卻是另一家公司。戴女士說,華之業公司早已從這裡搬走,後面又換了幾個地方,現在他們這些購房人連華之業公司的辦公地點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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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輾轉獲得了華之業公司監事劉波和一位高層經理的電話,多次撥打,均未被接聽。

天眼查顯示,華之業公司在最近四年裡,涉及到十幾起法律訴訟,更多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中一起案件的執行標的只有10萬元,但華之業公司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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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要求匿名的金水區法院工作人員透漏說,在地塊被其他公司拍走後,法院曾聯繫上華之業公司一位負責人,對方給出了一個荒唐的解釋說:之所以沒有參加競拍,是公司的資金不夠,公司寄希望於此次競拍流拍,等底價降價後,參加下一次競拍。但是沒料到這一次被其他公司競拍成功。

大河報記者獲得的一份由常綠置業與華之業公司簽訂的協議書上顯示:在2019年11月8日,常綠置業已和華之業公司達成協議。協議上稱:鑑於華之業公司對項目地塊進行了拆遷、安置,並進行了投入。經雙方協商,常綠置業同意支付華之業投資款和地面附屬物拆遷補償款共人民幣1.8億元,在開盤後6個月內支付完畢。

金水區法院表示正積極解決,具體情況未予介紹

“房子沒有,地也飛了,華之業也找不著了,常綠置業又說我們和他們沒有關係,現在我們就像被甩開了一樣,沒人管沒人問。”參與團購的王女士擔憂地說。

而更多的團購者認為,在開發商連地都沒有拿到的情況下,金水區法院就組織員工交錢團購,而且資金直接進入開發商賬戶,法院也未進行監管。在整個事件中,法院存在很大過失。但是在事發後,他們的單位至今也沒有給出一個說法。

21日下午,大河報記者聯繫了金水區法院的相關負責人,面對購房員工的諸多問題,該負責人只以一句“已經向上級部門反映,正在積極推進解決”來回復。被問起是怎樣推進解決的、具體做了哪些工作?該負責人又稱自己不清楚,無法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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