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樓檢察院探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長效常治”工作機制

福州新聞網4月13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陳鐵夫 通訊員 揭婷婷)檢察長也要親自辦案、出庭公訴?鼓樓區檢察院日前出臺規定明確:凡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律由院領導帶頭辦理。

“2·8專案的庭審僅持續了3天,像這樣的大要案以往至少需要7個工作日,訴訟效率的大提升,得益於檢察長自任專案組組長並主導長達一個月的庭前會議。”該院檢察官吳俊敏告訴記者。據悉,2·8專案是由市檢察院指定管轄並分配給鼓樓等4個城區檢察院辦理的套路貸涉黑專案,涉案金額超過7000萬元,是福建省近年來破獲的最大一起套路貸違法犯罪案件。

一接到任務,鼓樓區檢察院就迅速成立由檢察長、副檢察長、兩名員額檢察官為主辦檢察官的專案組,並設立專門辦公區域,院領導發揮“頭雁效應”,通宵達旦地看案卷、梳理證據、撰寫報告、主持“頭腦風暴”,案件的審理很快撥開迷霧步入正軌。

“套路貸,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一種新的犯罪模式,在四個特徵的認定方面需要準確認定,我們面對的是15個嫌疑人及16名辯護律師,還有近百次實施套路貸的違法犯罪行為,可以預見,辯護人對證據存在大量疑議。”第二檢察部負責人林峰介紹。

在當前的訴訟制度改革中,以審判為中心的實質是以庭審為中心,以庭審為中心的實質是以證據為中心,這就必然要求檢察機關承擔起指控證明犯罪的主導責任。

指派檢察官陳英提前對接公安機關引導偵查、蒐集補強證據,是專案組主動出擊的第一步。“針對取證不足,檢察長江偉帶著我摸著石頭過河,有針對性地提出方向性意見,逐一分解細化,積極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將2·8專案中環環相扣、眼花繚亂的謀財套路的犯罪證據悉數鎖定。”陳英介紹。

物證、書證、電子證據……在確鑿充分的證據面前,檢察官庭前會議上的一番釋法說理,將庭審中可能出現爭議的焦點問題逐一解決,大部分被告人對自己參加套路貸這一涉黑組織犯罪的事實及罪名均沒有異議,2·8專案涉黑惡的性質得以順利定性。

2019年10月21日,鼓樓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公訴席上,檢察官江偉莊嚴宣讀起訴書,並就案件現場作了釋法說理,其宣教效果獲得庭審現場各界人士的高度讚譽。2·8專案涉黑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庭將擇期宣判。

據介紹,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兩年多來,鼓樓區檢察院檢察長已帶頭辦理4件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查辦多起套路貸案件,推動多個行業治亂,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效果明顯。

在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過程中,該院不斷摸索總結,形成了“六個一律”辦案模式,即明確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律由院領導帶頭辦理、涉黑涉惡線索一律由領導小組研判處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引導偵查、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律執行捕訴一體、擬作不捕不訴一律提交檢委會研究決定、涉案單位存在社會治理問題一律提出檢察建議。

江偉介紹,實行“六個一律”辦案模式,目的在於辦案一件,規範一片,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三年收官之際,積極探索首善之區鼓樓的長效常治,為有福之州的長治久安持續貢獻檢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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