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1月7日(朝鮮開國五百三年甲午十二月十二日)由朝鮮高宗率王世子、大院君和文武百官在宗廟向列祖列宗宣誓洪範十四條。它是朝鮮甲午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意味著朝鮮近代化政治經濟改革的全面開啟。
洪範十四條是1894年底朝鮮王朝金弘集、樸泳孝聯立內閣以日本帝國駐朝鮮公使井上馨所擬定的《內政改革綱領二十條》為藍本而起草的。它的第一條“割斷附依清國慮念,確建自主獨立基礎”也標誌朝鮮半島與中華帝國上千年的宗藩關係正式終結。
全文內容如下:
1、割斷附依清國慮念,確建自主獨立基礎。
2、制定王室典範,以昭大位繼承暨宗戚分義。
3、大君主御正殿視事,政務親詢各大臣裁決,後嬪宗戚不容干預。
4、王室事務與國政事務,須即分離,毋相混合。
5、議政府及各衙門職務權限,明行制定。
6、人民出稅,總由法令定率,不可妄加名目,濫行徵收。
7、租稅課徵及經費支出,總由度支衙門管轄。
8、王室費用,率先減節,以為各衙門及地方官模範。
9、王室費用及各官府費用,預定一年額算,確立財政基礎。
10、地方官制,亟行改定,以限節地方官吏職權。
11、國中聰俊子弟,廣行派遣,以傳習外國學術技藝。
12、教育將官,用徵兵法,確定軍制基礎。
13、民法刑法嚴明制定,不可濫行監禁懲罰,以保全人民生命及財產。
14、用人不拘門第,求士遍及朝野,以廣人才登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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