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莉(化名)於2019年12月11日入職於武漢明州康復醫院從事護士工作,至今快四個多月。其間,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甚囂塵上,談疫色變,人人自危。 眾所周知,護士在抗疫中是最艱辛的(我們醫院能不來的崗位基本上都在家休息),加班也會成為常態!本可選擇舒適的我推掉了婚期,臨危受命

我叫陳莉(化名)於2019年12月11日入職於武漢明州康復醫院從事護士工作,至今快四個多月。其間,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甚囂塵上,談疫色變,人人自危。 眾所周知,護士在抗疫中是最艱辛的(我們醫院能不來的崗位基本上都在家休息),加班也會成為常態!本可選擇舒適的我推掉了婚期,臨危受命選擇和大家共進退,完成了醫院、科室交代的各項工作,並在疫情的爆發期我依然多次主動請命發熱病區,由於人員限制沒有選上,科室的患者還需要接受繼續的治療,他們同樣需要我們... 終於武漢疫情穩定了,快要解封了,大家陸陸續續復工,一切都是值得的。萬萬令我沒想到的是,2020年3月22日汪某護士長(以下簡稱汪),向我宣佈“你明天不用來了...”並強行也不提前告知的不排班,又讓同事給我一份離職書要求我自己簽字,我在院期間從未出現過任何護理差錯,也沒有任何自願離職的意願,為何讓我自己簽署離職協議呢?當我拒絕簽署自願離職後汪告訴我,你最好自己離職,你自己不離職醫院是可以給你開辭退通知書的,你怎麼走的對我們明州康復醫院不會有任何影響。汪的話像刺一樣,真是晴天霹靂!禍不單行,2020年4月1日人事科張某說了同樣的話,在我不同意以後給我郵寄了解除勞動關係合同書,寫著不符合錄用條件,給人事科張某打電話卻又說是:考核不通過。我在入職時從未有任何部門說過具體考核和考核標準的事,也從未簽署過類似協議,也並沒有說過還會因此辭退,具體問的時候人事又說不出所以然。試問醫院讓以為你們覺得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護士參加抗疫工作,是否自相矛盾呢!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在醫院上班沒多久,於2020年1月21日我不幸患病高燒39.2度,當時內心恐慌極了,怕感染患者,怕感染同事,怕錯過了婚期,畢竟從來沒有發熱過,醫院也沒有任何防護設備。當天在汪不同意我以內部員工就醫的情況下,我通過自費門診體檢得知一切正常,汪說找不到替補人員,沒有辦法的我只能一邊頭昏腦脹,走路都踹大氣,一邊提著又剛放下的心繼續上班。發熱剛有所好轉,汪直接排班了,跟提前告知汪婚期的事假重疊了(按婚假不同意),我以前是輪流排班制的工作主要安排為晚早班(科室最忙的兩個時間段),幸運的話還能晚上九點下班,下班以後要求要在科室休息室休息,科室休息室的暖氣壞了,也聯繫不到維修人員,每次晚上經常會凍醒,剛眯眼就早上五點了,又得起來上班了。從家到醫院路程太遠了,為了方便工作,搬到醫院就近的酒店住,上班的時候政府補貼工作餐到了才能有吃的,終於忙完手頭的工作吃飯,卻被汪說佔用工作時間,後面我不敢吃飯只能餓肚子工作,休息的伙食也成了最大的難題,我把上班的盒飯省下掰成兩份吃,卻無奈被汪說又吃又拿。工作中,汪沒有落實的事情要我承認,說病床有6套床單位我不收,沒有遲到的時候要求我自己說遲到,沒有跟家屬說過的話說是我說的……吃不飽,不敢吃,睡不暖,睡不實,不便的交通,雙份和份外的工作量,謹小慎微的工作,偏差的冷眼……這都不算什麼,我相信付出的一切一定能看到勝利的曙光。沒想到4月3日卻被衛健局周某回覆說院方說我疫情期間個人原因請假十天,並在言語中向醫院傾斜;4月9日發現護理部未告知的情況把我個人用品丟了,其中有重要資料。 局外人一般不瞭解我們醫院臨床都是會經常發熱氣管切開開放氣道的患者,要為患者做侵入性操作,加上新型冠狀病毒鬧的沸沸揚揚,到底是發熱氣切患者還是新冠患者的飛沫傳播呢?存在諸多安全風險。我不知道還有多少千千萬萬的護士在疫情穩定以後或者平時工作中有同樣或者類似的經歷,但是我肯定不是唯一!在醫院的人際關係裡面,護士是最渺小的一顆螺絲釘,有理無處說,有苦無處訴,真讓人寒心! 身為一名護士,近十年職業生涯中我愛崗敬業,在疫情期間有多家醫院招聘,我是有選擇的。最重要的是我很想在人民最需要我的時候為他們揮灑熱血,我不怕一線工作的感染和艱辛,父親幼年分開,還有身體不好的母親和智障哥哥,住宿費,生活費等等必須花銷怎麼辦?如何面對未婚夫及“預報佳期”紅帖?4月10日15時許我去醫院拜訪了醫院的秦某總,他聽完我所陳述的遭遇以後還是很禮貌的招待了我,表示無能為力,我一想,難道是人事部和汪惡人先告狀的緣故嗎?我的社會使命感和責任感被狠狠的摔在地上,還不忘吐兩口唾沫。我想讓社會知道我們護士的付出是值得的,受了委屈是有人可以為我們說話的。 敢問武漢明州康復醫院--你們為何要讓我這個普通護士流血流汗還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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