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簽訂合同時需要在合同中籤署仲裁條款,推薦仲裁條款如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武漢國際仲裁中心),按申請仲裁時該會(中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武漢仲裁委員會(武漢國際仲裁中心)受案範圍:
武漢仲裁委員會(武漢國際仲裁中心)依法受理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民商事爭議。
武漢仲裁委員會(武漢國際仲裁中心)總部
- 地址:武漢市江岸區臺北路雲林街67號
- 電話:027-85711211(前臺)
- 027-85711205、85711207
- 85711208、85711209(立案)
- 郵編:430017
武漢仲裁委員會(武漢國際仲裁中心)光谷辦公室
- 地址:武漢市關山大道355號光谷新世界寫字樓A座7層7-12號
- 電話:027-87151567(前臺)
- 027-87151500(立案)
- 郵編:4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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