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不再“50年一刀切”,工業用地期限有“彈性”了

4月15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蔣開建接聽市長熱線,2小時的接線活動中,共有17位市民打進電話,諮詢和反映的問題集中在用地供應、不動產登記、農村宅基地以及學校規劃等。蔣開建在接線活動中透露,我市今年將推行“工業用地彈性供應”。

市民李先生在來電中稱,目前省自然資源廳正強力推行全域“淨地”出讓,諮詢什麼是“淨地”,其出讓條件是什麼,以及我市在工業工地供應上,今年有何新舉措。

蔣開建介紹,“淨地”需滿足土地權利清晰、安置補償落實到位、無重大涉法涉信問題,地塊位置、使用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指標明確,具備動工開發所必需的基本條件。

此外,我市今年還將推廣“工業用地彈性供應”,改變工業用地按50年出讓的傳統做法,設置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5種彈性供應年期,根據企業需要自行選擇。

出讓年限縮短,出讓價格也相應降低,10年期一次性出讓的起始價,按照同等條件下50年期出讓土地的25%確定,15年期按照36%確定,20年期按60%確定,30年期按70%確定。供應方式上也更加靈活,在一次性出讓基礎上,新增了先租賃後出讓、租賃出讓結合兩種方式。

市民陳先生來電中反映,其在農村原有一棟1層住房,有土地使用證。由於居住擁擠,於2012年改建成了二層樓房,佔地面積未改變。詢問是否可以申請將現有土地使用證,換髮為不動產登記證。

蔣開建表示,根據我市最新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方案,對合法取得但沒有規劃條件的宅基地上的農房,屬於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實施前建設的,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時,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規劃或建設的相關材料,在2008年以後實施建設的,經村委會公告15天無異議的,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規劃或建設的相關材料,可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書。

對於市民關注的長株潭城際鐵路未來能否建設至淥口區的問題,蔣開建稱,目前已規劃嶽衡城際鐵路途經淥口區,並規劃預留車站,淥口區撤縣設區後,已納入整個株洲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範圍,目前我市正在組織編制株洲市國土空間規劃,將在規劃中進一步對交通綜合規劃進行研究,確保規劃的落地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