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強化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嚴防非法育種

1月13日,農業農村部印發《2020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切實履行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職責,並提出要嚴厲打擊非法研究、試驗、制種、經營、種植、加工和進口等行為,確保各項管理制度不折不扣貫徹執行,促進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和應用健康發展。

农业农村部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严防非法育种

《方案》強調,監管要抓重點,突出春耕備耕、秋收冬種、制種售種等關鍵時節;突出研發單位、育種制種企業和加工銷售企業等重點對象;突出東北糧食生產區、西北西南種子生產基地、南繁試驗基地和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基地等重點地區。

农业农村部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严防非法育种

轉基因生物研究關係到國家育種安全

轉基因植物種子的安全問題歷來備受關注。國家行政學院特聘教授、中國特色鎮發展秘書長、北京綠色設計促進會副會長薛紅星近日表示,在玉米、大豆等食用性為主的轉基因農作物應用上,涉及糧食安全、人民健康,更要強調安全性問題,需要慎之又慎。

我國《種子法》規定,轉基因植物品種的選育、試驗、審定和推廣應當進行安全性評價,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國務院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跟蹤監管並及時公告有關轉基因植物品種審定和推廣的信息。

同時,銷售轉基因植物品種種子的,必須用明顯的文字標註,並應當提示使用時的安全控制措施。

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內轉基因農業品種試驗育種、種植都有嚴格監管流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私下進行轉基因品種種植。

生產和經營轉基因植物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應當分別取得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

之所以如此強調轉基因生物安全的重要性,是因為其關係到中國的育種安全

以海南南繁育種基地為例,有種業專家曾表示,南繁育種基地規模超過20多萬畝,每年都有數十萬份材料聚集在這裡。一旦轉基因材料汙染了常規材料,將會給種子企業和科研單位帶來重大損失。

未經過正規的轉基因安全評價及鑑定的轉基因材料進入育種程序後,就會以點擴面,使得越來越多的測試組合及衍生品系帶有轉基因成分。如此惡性循環,轉基因材料將會在極短的時間裡汙染育種家寶貴的骨幹材料,影響中國玉米育種和玉米生產安全。

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流向管控

事實上,農業農村部已連續多年印發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此次《方案》對研究試驗環節、南繁試驗環節、品種區試登記環節、種子生產經營環節、進口加工環節的監管都作出了規定。

在研究試驗環節,《方案》要求對研發單位全覆蓋檢查,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研究、中外合作轉基因生物研究是否依法開展。

在南繁試驗環節,要求在南繁基地開展全覆蓋檢測,加大抽檢密度和頻次,嚴查私自開展轉基因生物試驗和育繁種行為,堅決剷除違規試驗和育繁種材料。

《方案》指出,種子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對制種親本和種子來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檔案,確保源頭和流向可追溯,嚴防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

與此同時,要對種子企業的育種材料及相關育種基地開展轉基因成分檢測,嚴防非法轉基因育種。對制種基地開展拉網式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種子下地前和苗期檢測力度,春耕備耕前和種子收穫季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對種子市場、經營門店開展轉基因成分抽檢,加大抽檢力度,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銷售。

2019年2月18日,農業農村部科技教育司就通報了10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違規行為處理情況。其中有7起涉及轉基因玉米,在這7起中有3起涉及生產經營轉基因玉米種子,2起涉及轉基因玉米非法育種。

《方案》還強調對進口加工環節加強監管。要強化境外貿易商、境內貿易商和加工企業“三位一體”審查,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流向管控。嚴查裝卸、儲藏、運輸、加工過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採購、加工、銷售過程的檔案記錄,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於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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