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新出六項醫保新政策 城鎮參保職工再添“新福利”

日前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為完善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高參保職工待遇水平,擴大參保職工受益面,經市政府同意,確定從六個方面調整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待遇政策。新政策自2020年4月15日起執行。

提高住院待遇標準: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分別提高3個百分點

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穩步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障水平。在保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標準不變的前提下,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分別提高3個百分點。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在本市內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調整為88%和83%;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職工在本市內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調整為93%和88%。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由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

全市範圍內開展職工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

在全市範圍內開展職工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對職工普通門診統籌起付線和最高支付限額進行調整,起付線、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由100元、500元調整為400元、1000元,參保職工在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門診合規醫療費用按60%比例報銷。

調整轉診異地就醫支付政策

參保職工辦理轉診轉院備案,至市外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省內及跨省轉診異地就醫個人首先自付比例由10%、15%統一調整為5%。參保職工未按規定辦理轉診轉院備案自行外出就醫的,發生的住院合規醫療費用納入報銷範圍,個人首先自付20%,剩餘部分再按職工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報銷。

擴大門診慢性病病種範圍:門診慢性病病種從38個增加到50個

在現有的38個病種範圍基礎上,再增加包括慢阻肺、肺間質纖維化、靜脈血栓症(含慢性肺栓塞、深靜脈血癥)、慢性腎小球腎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肝豆狀核變性、運動神經元病、強直性脊柱炎、銀屑病、多發性肌炎(PM)和皮肌炎(DM)、乾燥綜合症等12個門診慢性病病種,門診慢性病病種達到50個。

擴大職工個人賬戶使用範圍,試點部分癌症早診早治項目納入職工醫保報銷

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除可用於職工本人的門診消費、藥店消費及醫保統籌基金報銷後需個人負擔的費用外,可用於支付近親屬(配偶、子女、本人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下同)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按規定需個人負擔的費用;本人和近親屬健康檢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

另外,由市醫保局制定具體方案探索開展將部分癌症的早診早治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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