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印發《關於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從2020年起,用3年時間,在全省範圍內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
“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後,縣級將實現“教師編制管理、崗位管理、績效工資管理”。嚴禁擠佔、挪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嚴禁長期空編和有編不補、編外用人,嚴格限制和規範有關部門對中小學教師的抽調借用。
改革將全面推行競聘上崗制度,建立競爭擇優、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在同一所學校任職、任教達10學年及以上)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3-5年規劃和學年度計劃,有計劃地組織交流輪崗。
《指導意見》明確,力爭到2022年在全省全面推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並將各縣(市、區)公辦普通高中教師同步納入管理改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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