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豬、攔車、抓人!多省對生豬非法調運宣戰!

近日,農業農村部印發《關於集中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決定自4月1日起至6月1日,集中開展為期60天左右的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各個省份積極響應!

查豬、攔車、抓人!多省對生豬非法調運宣戰!


以下內容截選至廣東《關於集中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一)加強場戶管理,嚴把飼養“源頭”關。

各地要進一步落實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屬地管理責任,推行省級定點聯繫市,市級定點聯繫縣,縣鄉通過包場包戶等方式,將生豬養殖場戶防疫監管、疫情排查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人,推行監管人員網格化管理。

落實生豬養殖場基本信息備案制度,實現規模豬場全覆蓋,認真查驗銷售仔豬的養殖場有關資質,督促養殖場向購買者提供仔豬生產性能指標、免疫情況等信息。切實加強生豬養殖環節非洲豬瘟疫情監測排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養殖“源頭”乾淨。

要高度關注網絡銷售動態,落實專人對各種網絡平臺涉及本地的銷售情況進行監測和分析研判,對於生豬銷售價格明顯低於當地均價的養殖場戶,要列入重點監控,及時進行現場檢查,必要時抽樣檢測,嚴防染疫生豬調出。

  

(二)加強產地檢疫,嚴把生豬出欄關。

各地要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生豬調運監管 打擊“炒豬”行為 保障生豬養殖業安全的緊急通知》(粵農農電〔2020〕5號)有關要求,加強產地檢疫申報管理,督促養殖場戶等落實檢疫申報主體責任,按照規定時限提前向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嚴格按規程實施生豬產地檢疫,強化資料審核查驗、臨床健康檢查等關鍵檢疫環節;科學開展動物疫病風險評估,做好跨省調運種豬產地檢疫工作,對跨省調運種豬、仔豬要按照調運數量種豬100%、仔豬10%(不足10頭的全部)抽樣進行非洲豬瘟實驗室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出具檢疫證明。

規範產地檢疫證明領取、使用和管理,加強檢疫證明電子出證賬號、生豬耳標和動物檢疫專用章管理,明確出證人員的權限和責任,嚴禁“隔山出證”、倒賣檢疫證章標誌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調運環節監管,嚴把流通運輸關。

各地要以縣域為主,在本地高速公路出入口設置檢查卡口,協調組織公安、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等部門聯合對運豬車輛開展檢查,建立查驗臺賬,安排專人值班。

發現“三無”調運生豬(無檢疫證明、無牲畜耳標、無備案車輛)的,要按照動物防疫法有關規定頂格處罰。

對違規調運的生豬進行非洲豬瘟檢測,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生豬,予以無害化處理,相關費用均由貨主承擔且不予補助。建立生豬運輸車輛黑名單制度,對違法違規運豬車輛取消備案。

(四)加強落地監管,嚴把到達接收關。

嚴格落實省外入粵生豬落地監管,省外生豬產品和非中南區生豬入粵推行備案管理。對用於屠宰的生豬,要嚴把入場關,做好查證驗物、臨床檢查工作,及時回收產地檢疫證明,嚴防產地檢疫證明流失;

要嚴格落實非洲豬瘟企業自檢、官方獸醫派駐“兩項制度”,督促屠宰企業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

對於繼續飼養的生豬,要督促落實跨省調運生豬落地24小時報告制度。嚴格履行跨省調運種豬隔離觀察制度,合格的方可混群飼養。

落實省外生豬及其產品入粵指定通道管理,嚴厲查處未經指定通道的生豬及其產品;從省外調入生豬的屠宰企業要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指定道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使用中南區運豬通道對入場生豬進行查驗核銷。

  

(五)加強全鏈條監管,嚴把信息對接關。

要依託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等信息化平臺,逐步探索建立生豬免疫數量與檢疫申報數量相結合、產地檢疫與運輸監管相結合、啟運地出證與目的地反饋相結合的動物檢疫全鏈條信息化監管模式。

加快推進生豬養殖場戶基本信息、免疫信息電子化建設,嚴把產地檢疫出口;在運輸環節依託電子出證系統查證驗物,做好監督檢查痕跡化管理;

完善生豬運輸車輛信息化管理,及時將現有生豬運輸車輛備案信息按《轉發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於啟用國家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系統的通知》要求錄入到國家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系統,並儘快完成審核上報;推進將生豬到達信息和屠宰場入場信息及時錄入電子出證系統,做到信息實時共享。

  

(六)嚴打違法違規行為,嚴把監督執法關。

認真組織核查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線索,通過監督檢查、明察暗訪、接訪舉報等方式,對轄區內是否存在非法調出調入生豬行為進行拉網式排查。

密切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機構跨區域合作,加強線索通報和信息會商,對涉及跨地區調運的違法違規調運行為要一查到底。督促電子商務平臺履行資質審查等主體責任,強化對虛假宣傳和虛假違法廣告的打擊力度。

加大對經營、運輸染疫豬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執法力度,對各類違法違規調運行為要及時固定證據,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發現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以江蘇省為例:


一是研究制定方案。

4月2日晚,連夜召開省防控非洲豬瘟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人會議,專題研究全省集中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聯防聯控。

4月3日,省防控非洲豬瘟應急指揮部印發《關於集中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對全省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部署。

  

二是迅速開會部署。

4月3日,召開全省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要求各地充分認識非洲豬瘟防控工作重要性、複雜性和艱鉅性,壓緊壓實防控責任,迅速行動,按照專項整治部署要求,嚴把飼養“源頭”、生豬出欄、流通運輸、到達接收、信息對接、監督執法“六關”,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部門職責,就高速公路檢查卡口設置、違法違規調運行為查處、網絡平臺監管等,分別對本系統作出具體部署。

  

三是開展專項督導。

省農業農村廳及時派出督導組,由廳領導、相關處室(單位)負責同志帶隊,赴宿遷、連雲港、鹽城、徐州、淮安等重點地區,專題調研調度各地工作部署、設卡布點、案件查處、源頭管理、檢疫及調運監管等措施落實情況,推動專項整治早行動早見效。

  

四是迅速設卡布點。

農業農村、公安、交通運輸部門積極配合,以縣(市、區)為單位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設置生豬運輸車輛臨時檢查卡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認真做好生豬運輸車輛查驗工作。

截至4月5日,全省315個高速出入口已設置檢查卡點303個,安排上崗檢查人員1094人,累計檢查運豬車輛310輛,其中查獲證物不符、無檢疫證明運豬車輛各1輛。

  

五是推進網格化管理。

4月5日,省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印發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網格化管理工作方案,以縣為單元,全面推進鎮(鄉)、村(社區)兩級動物疫病防控網格化管理,督促落實調入落地報告、調出檢疫申報、免疫消毒、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各項防控措施,做到問題早發現、快反應、有效處置。

六是全面加強監測。

部署在全省開展非洲豬瘟監測排查,對養豬場、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生豬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中心等重點場所進行抽樣監測,排查化解風險隱患。

專項行動以來,全省已累計監測各類場點267個,監測非洲豬瘟病原學樣品6313份,結果均為陰性。

  

七是編髮《安全養豬十要訣》。

為規範生豬引種、補欄、調運、屠宰等行為,落實生產經營者動物防疫主體責任,省農業農村廳編髮《安全養豬十要訣》,要求各地印刷發放到生豬養殖場戶、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生豬運輸車輛所有人和承運人手中,並在相關重點場所張貼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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