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關於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權新增凍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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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關於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權新增凍結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102 證券簡稱:ST 冠福 公告編號:2019-130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權新增凍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冠福股份”)近日通過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知悉:公司持有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五天”)、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塑米信息”)的股權新增凍結。具體情況如下:

一、股權凍結的基本情況

1、本次新增股權凍結的基本情況

序號 被凍結股權的公司名稱 執行法院 執行裁定書文號 被執行人 凍結期限 被執行人持有股權、其它投資權 益的數額 凍結申請人/債權人

1 上海五天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19)滬0115 財保法第525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附註 1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19)滬0115 財保法第707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2,224.7225 萬元

2 塑米信息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2019)閩0526 法執保字第 11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69.90522 萬元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19)滬0115 法執財保字第 707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2,224.7225 萬元

附註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五天、塑米信息尚未收到相關

法院的正式法律文書、通知或其他信息,因此,暫無凍結申請人或債權人的信息,也尚未知具體凍結原因。

2、本次新增股權凍結的原因及採取的措施

因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五天、塑米信息均尚未收到相關法院有關本次新增股權凍結的正式法律文書、通知或其他信息,尚未知具體凍結原因。公司是否應承擔責任尚需經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公司將積極協調,妥善處理上述股權凍結事宜,依法採取措施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同時,根據事件的進展情況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二、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權累計被凍結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權被凍結的情況:

序號 被凍結股權的公司名稱 執行法院 執行裁定書文號 被執行人 凍結期限 被執行人持有股權、其它投資權 益的數額 凍結申請人/債權人

1 上海五天 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 (2018)浙 0102 民初法執字第 3965 號 冠福股份 730 天 17,150 萬元 趙杭晨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18)滬 0115 財保法第 885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603 萬元 上海富匯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閩 05 執保69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700 萬元 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018)閩 05 執保68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700 萬元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蘇 01 法執民初字第 2729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6,000 萬元 江蘇盈時互聯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金融法院 (2018)滬 74 民初法執字第 1127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5,074.72 萬元 上海贏燦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2018)閩 0526 執保法第 128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27.0502 萬元 附註 2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18)京法執民初字第 241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信達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 (2018)浙執法0102 民初字第 6956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華夏富通(天津)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2019)滬法執0101 民初字第 1098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傅祖敏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2019)滬法執0101 民初字第 1083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鄭徵宇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2019)滬法執0101 民初字第 2387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肖逸清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2019)滬法執0101 民初字第 2386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單升波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2019)京 02 民初法第 4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附註 2

上海金融法院 (2019)滬法執 74民初字第 259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融法院 (2019)滬 74 民初法第 257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上海金融法院 (2019)滬 74 民初法第 255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上海金融法院 (2019)滬 74 民初法第 256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上海金融法院 (2019)滬法執 74民初字第 258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9)皖法執民初字第 20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安徽中安商業保理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19)滬 0115 財保法第 525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7,150 萬元 附註 2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19)滬 0115 財保法第 707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2,224.7225 萬元 附註 2

2 塑米信息 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 (2018)浙 0103 民初法執字第 4478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978 萬元 馬文萍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 (2018)蘇 0102 法執民初字第 8022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3,645 萬元 江蘇省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 (2018)津 0101 財保 2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900 萬元 東銀融資租賃(天津)有限公司

(2018)津 0101 財保 3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910 萬元

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閩 05 執保68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700 萬元 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018)閩 05 執保69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700 萬元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 (2018)渝 05 法執保字第 214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22,564 萬元 重慶海爾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18)滬 0115 法執民初字第 75828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610 萬元 上海富匯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冠福股份 1096 天 21,954 萬元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蘇 01 法執民初字第 2729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6,000 萬元 江蘇盈時互聯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2018)閩 0526 法執保字第 131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36.6784 萬元 戈錦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2019)滬 0101 法執民初字第 1083,1098,2386,2387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22,564 萬元 鄭徵宇,傅祖敏,單升波,肖逸清

上海金融法院 (2019)滬 74 民初法字第 255、256、257、258、259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22,564 萬元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 (2018)浙 0102 法執民初字第 6957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22,564 萬元 華夏富通(天津)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19)滬 0115 財保法第 525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22,564 萬元 附註 2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9)皖法執民初字第 21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22,564 萬元 安徽中安商業保理有限責任公司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2019)閩 0526 法執保字第 11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69.90522 萬元 附註 2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19)滬 0115 法執財保字第 707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2,224.7225 萬元 附註 2

3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18)滬 0115 財保 884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22,000 萬元 上海富匯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2018)滬 0115 民初 75825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22,000 萬元

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 (2018)津 0101 財保 2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1,900 萬元 東銀融資租賃(天津)有限公司

(2018)津 0101 財保 3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1,910 萬元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 (2018)蘇 0102 民初 8022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3,645 萬元 江蘇省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 (2018)渝 05 執保214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22,000 萬元 重慶海爾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2018)粵 0305 民初 15482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2,473.084836 萬元 深圳市誠正科技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上海金融法院 (2018)滬 74 民初1129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5,206 萬元 上海贏燦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蘇 01 民初2729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6,000 萬元 江蘇盈時互聯網信息科技公司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2018)閩 0526 民初 4044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40 萬元 何怡

冠福股份 1096 天 440 萬元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2018)閩 0526 民初 4143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255.579 萬元 戈鐵琪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2018)閩 0526 民初 4138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529.0712 萬元 胡雅娜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2018)閩 0526 民初 4134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105.6614 萬元 王旭輝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2018)閩 0526 民初 4132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113.5993 萬元 戈錦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2018)閩民初 4045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20 萬元 張琦琦

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閩 05 執保94 號 冠福股份 1096 天 300 萬元 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4 上海天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蘇法執 01民初字第 2729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6,000 萬元 江蘇盈時互聯網信息科技公司

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 (2018)津法執0101 財保字第 2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900 萬元 東銀融資租賃(天津)有限公司

(2018)津法執0101 財保字第 3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910 萬元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2018)閩法執0526 執保字第 132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2.5209 萬元 附註 2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2018)閩法執0526 執保字第 133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4.5938 萬元 戈錦

上海金融法院 (2019)滬 74 民初法字第 255、256、257、258、259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0,000 萬元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 (2018)浙 0102 民初法第 6954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0,000 萬元 華夏富通(天津)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2019)滬 0115 財保法第 525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0,000 萬元 附註 2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9)皖民初法第 21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10,000 萬元 安徽中安商業保理有限責任公司

5 陝西省安康燊乾礦業有限公司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蘇 01 民初2729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3,000 萬元 江蘇盈時互聯網信息科技公司

上海金融法院 (2018)滬 74 民初1127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3,000 萬元 上海贏燦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2019)滬 0101 民初 2387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3,000 萬元 肖逸清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2019)滬 0101 民初 2386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3,000 萬元 單升波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2019)滬 0101 民初 1083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3,000 萬元 鄭徵宇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2019)滬 0101 民初 1098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3,000 萬元 傅祖敏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9 皖民初 21 號 冠福股份 1095 天 3000 萬元 安徽中安商業保理有限責任公司

附註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五天、塑米信息、上海天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天鼠”)尚未收到相關法院的正式法律文書、通知或其他信息,因此,暫無凍結申請人或債權人的信息,也尚未知具體凍結原因。

三、對公司的影響及應對措施

上述因公司控股股東違規事項及福建同孚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孚實業”)私募債項目出現到期未兌付引發的相關訴訟案件,導致公司持有子公司上海五天、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塑米信息、上海天鼠、陝西省安康燊乾礦業有限公司股權被司法凍結,基於會計處理的謹慎性原則,公司已在 2018 年度對控股股東違規事項及為同孚實業擔保的私募債項目計提了壞賬損失或預計負債,預計相關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不會產生重大影響、對公司當前正常的生產經營也未產生實質性影響,且公司被凍結的子公司股權暫無被司法拍賣的風險,暫不會導致公司對上述子公司股權的所有權發生變更。公司在收到法院發來的傳票及相關法律文書後,已積極與律師等中介機構商討應訴方案。

四、風險提示

1、公司控股股東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義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對外借款等違規事項,自 2018 年 10 月已開始引發了相關的糾紛及訴訟。經核實,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歷史資料,沒有涉及該等涉訴事項的任何相關審批文件,公司董事會認為涉及控股股東違規的公司訴訟公司不應承擔責任,公司董事會對各案件原告的訴求事項存在異議,公司已積極應訴,全力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基於會計處理的謹慎性原則,公司對前述事項進行了壞賬損失和或有負債的計提,並於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佈了 2018 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編號:2019-109、2019-110)。

控股股東的違規事項詳見公司於 2018 年 10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佈的《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覆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40)、《北京市浩天信和(廣州)律師事務所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關注函件【2018】第 330 號)之專項核查意見》、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關於對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注函(中小板關注函【2018】第 330 號)的專項說明》。

2、公司 2015 年度股東大會、2016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批准了公司為同孚實業發行不超過 6 億元私募債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事項,截止目前,已有相關債權人因購買同孚實業通過相關平臺發行的債券產品出現逾期未兌付而起訴公司,該等債權人認為其購買的債券產品屬於公司為同孚實業提供擔保的私募債產品。公司未對該等債權人所購買的債券產品進行核實,尚未知該等債券產品是否屬於公司為同孚實業發行私募債提供擔保的範疇,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尚需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最終確定。

3、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情況,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關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登載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相關公告,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ST冠福:關於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權新增凍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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