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協主席歸誰管

最近看了幾條關於方方的新聞,心理無比憋火,既然她的作品有負能量,有假消息,馬上提出證據責令其修改呀。在新書裡把錯誤之處都註明呀。如果造成壞的影響,追究起責任呀。為什麼無所作為,前怕狼,後怕虎。查明動機,如果是真心貶損國家,投國外反華勢力之所好。一定要嚴懲呀。如果無意跟國家作對,出發點是好的,那糾正錯誤就好了,為什麼拖泥帶水,一天能解決的事,要拖呀拖,非得壞影響無法消除了,再解決問題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