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年終是來了,獎不獎就不一定了

小編最近經常在文章裡提到的一句話就是

“2018已經見底,2018將要翻篇”

這個時候文藝青年都在忙著感嘆光陰易逝

但是各位職場青年們卻都在搓搓小手等著另一件事

那就是“年終獎”

然而

有一種年終獎,叫別人家的年終獎。

而你,只有年終,沒有獎!


年終獎:年終是來了,獎不獎就不一定了


年終獎:年終是來了,獎不獎就不一定了


年終獎:年終是來了,獎不獎就不一定了


問題來了,企業不發年終獎,這合理嗎?

年終獎是一定要發的嗎?

年終獎,是用人單位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通過其內部規章制度規定、勞動合同約定方式或其他方式,在一年年終對勞動者給予的獎勵。

實踐中,勞動關係雙方對年終獎的確定大致有三類原則:一類是勞動合同約定,一類是規章制度規定,還有一類是由企業老闆自行決定的。

年終獎的發放,企業可以在事前約定,即可以在勞動合同約定或者規章制度中規定有利於單位的發放規則,如果事前有約定或規定,則依據約定或規定執行。如果沒有事前約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員工的業績表現等,自主確定獎金髮放與否、發放條件及發放標準,但用人單位制定的獎金髮放規則仍應遵循公平合理原則並履行預先告知員工的義務。

可以發,可以不發;可以發多,可以發少;年終獎這種東西也真是一種玄學……

那麼問題又來了,年終獎應該在什麼時候發呢?

年終獎應該在什麼時候發呢?

今年的年終獎有點不一樣,因為《個人所得稅法》修改正式生效日期是2019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仍然適用2011年版《個人所得稅法》。

即2018年12月31日之前(包括當日)對於個人所得稅採取按“月”徵收的方式,但是2019年1月1日開始採取“年”度計算收入的方式徵稅。年終獎作為全“年”收入,自然也是併入年度綜合計算。

所以年終獎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發放,可以除以12,分攤到各個月份分別計算稅率,並且不計入2019年度綜合所得;

在2019年1月1日之後發放,不能除以12分攤到各個月份分別計算稅率,應計入2019年度綜合所得合併納稅。在扣除6萬元免徵額以後根據餘額區間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

所以企業今年的年終獎到底是要年前發還是年後發,需要仔細合算一下。

年終獎應該怎麼發?

去年的時候騰訊王者榮耀團隊100個月的年終獎簡直羨煞旁人,不過仔細一想,他們這麼高的年終獎肯定要扣掉不少稅,到手錢也縮水不少,頓時心裡平衡多了。不過,對於我們這些一年到頭也就年終獎能多點的人來說,公司怎麼避稅員工才能拿到的多一點呢?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推薦兩個最常見又受好評的方法吧。

1、發放購物卡

為提供員工購物的便利,特將年終獎的一部分以購物卡(比如家樂福、永輝、華潤萬家、北國等)的形式發放,員工拿著卡去超市購物,置辦年貨,很實惠也很愜意。如用不了或用不完或不想用,可以賣給回收機構變現,這樣既方便員工,又免了個稅。

2、贈送股票或者債券

每年向每位員工贈送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債券,作為年終獎的獎勵方式,員工拿到股票或者債券後,根據相關的規定,可以出售也可以持有,若交易後,既可獲利又減少個稅繳納。此種辦法適用於上市公司或者股份制公司。

你們公司的年終獎發了嗎?

評論區裡秀一秀?

年終獎:年終是來了,獎不獎就不一定了


- End -


年終獎:年終是來了,獎不獎就不一定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