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懼之

原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希有不傷其手者矣。

譯文:老百姓都不怕死了,還用死亡威脅他們,沒有意義了。如果使人民常常畏懼死亡,那些做壞事的人,我把他們抓來殺掉,誰還敢做壞事呢。常有專業殺物的存在。代替司殺者去殺,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頭,很少有不砍到自己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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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衝雲峰山

振聾發聵啊,民不畏死這一句喊出來,真是辛酸。是什麼樣的世道,老百姓連死都不怕了呢?自然是無論怎麼妥協掙扎,都沒有活路的世道了,都這樣了,自然不怕死了。這樣的世道,希望將來能少些。

第二句的為奇者,同樣的也是不怕死,是什麼讓他們放下了對死亡的恐懼呢?無非是名利財色,廉者死於名,小人死於利,好色者死於色,求名逐利的過程,往往存些著僥倖,或者乾脆就豁出去,管不了那麼多了,拿了再說,還有色膽包天一說,這些東西,讓他們超越了對死亡的恐懼,從另一個角度說,這是得道了麼?順心意,想要什麼不擇手段,從自己的角度去看,確實是得道了,但是放大了去看,這是失道了,故有司殺者殺之,這個司殺者是誰呢?千夫所指,無疾而終,你阻礙了別人的路,其實也是把自己的路給堵死了,從這個意義上說,這個司殺者,就是自己。

道德經 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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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希有不傷其手矣。上段說,這個司殺者,是自己,如我這樣解讀的,可能就我自己了,那麼這最後一句,又該如何解呢?是誰砍了自己的手呢?當然是自己了,這裡我有另一番解讀,這個代殺者,是一定要有一個人出現的,不然這個殺就沒人執行了,指望老天降雷劈死惡人麼?那樣是靠不住的,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當然現在社會,有法可依,但是起碼還得有人去檢舉揭發壞人壞事,這樣才能立案辦理,所以這個代殺者,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的,如果見著惡人壞事都躲著,那麼惡人只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囂張,那不成了惡世了麼,不做為的人,同樣也是把自己的路給堵死了,早晚會有惡人找上門來的。這裡以抗日戰爭為例,大家都躲,能躲到哪裡去呢?想要屠刀不砍到自己,就得把拿屠刀的人消滅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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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物芸芸,或載或沉,大家應該保持一個共同的方向,共同的目標,這樣的群體,物皆辟易,誰可敵之?對了,這樣的群體有個專門的稱呼——同志。個人的理想融於群體之中,更加容易實現,所謂眾志成城,所以民是我,我是民,不以死懼之,不以威凌之,可謂大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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