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非法佔用農用地,廊坊多人被處分!"

近日,廊坊市紀委監委網公佈了一批涉及挪用資金、非法佔用農用地等違法違紀案例。

文安周莊子村原村支書犯挪用資金罪被判刑

文安縣新鎮鎮周莊子村原黨支部書記周軍陽,犯挪用資金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文安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周軍陽開除黨籍處分

大廠南太平村原村支書嚴重違紀被處分

大廠回族自治縣陳府鎮南太平莊村原黨支部書記高大華,違反工作紀律,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大廠回族自治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高大華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香河一人非法佔用農用地被判刑

香河縣聯通安平營業部網格經理王一春,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依法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香河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一春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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