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萬的“闖紅燈”

昨天,對於寧波的謝某來說,應該是‘刻骨銘心。’寧波鄞州區人民法院,對謝某本人行人闖紅燈的行為做出判決。依法判處謝某有期徒刑三年,附帶民事賠償共計117萬元。這應該是最昂貴‘紅燈。’

事發始於2018年12月6日17時35分左右,謝某在鄞州區五鄉鎮環城南路口,由北向南,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步行穿馬路。這時,與該路口由東往西的騎電動自行車的鄧某發生碰撞,雙方都倒地。

謝某在事發後,由於害怕被訛錢,離開現場,最終造成鄧某受傷搶救無效死亡,一週後,謝某被公安機關查獲。法院審理後認為,謝某闖紅燈行為後果嚴重,致一人死亡,並在交通肇事後逃逸,構成交通肇事罪。

一般來說,在參與交通過程中,行人屬於弱勢群體,吃瓜觀眾闖紅燈行為屢見不鮮,究其原 因,是行人一直認為,弱勢群體不會發生大事。圖個方便,漠視信號燈。謝某行為告訴我們: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珍愛生命,請遵守信號燈!

117萬的“闖紅燈”

117萬的“闖紅燈”

117萬的“闖紅燈”

(圖片為事發視屏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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