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思!小夥電動車撞傷七旬老人,無力支付費用跳樓墜亡!老人家屬:我沒訛詐

4月16日凌晨,在四川隆昌人民醫院住院大樓,發生了一起充滿疑點的跳樓墜亡事件。據悉,一位來自雲南的小夥,從該住院部7樓終身一躍,不治身亡。
記者從多方瞭解到,該小夥是在住院部照顧一名被自己騎車撞傷的70多歲的老婦人,最終在照顧了老人三天之後的一個清晨,他不知為何,突然跳樓,了結人生。

據被撞老婦人自己透露,該小夥騎車撞到她後,第一時間將她送到了醫院,並繳納了1000元醫藥費,但在有護工問他是否要請護工的時候,他說自己家裡窮、沒錢,所以選擇自行照顧。而關於醫藥費的事,老人也說女兒只是讓小夥準備醫藥費,並沒有逼他,也沒有罵他。目前,當地警方正在進行調查。
事情真如老人家屬女兒黃某說的沒有逼迫訛詐小夥,是小夥自己一時想不開自殺嗎?
事件具體回顧
該男子是雲南人,在重慶打工,在4月14日,他騎車到隆昌玩時不慎撞傷了一名74歲的老人王某,事後男子及時將老人送往醫院進行治療,經醫院檢查老人的左腿膝蓋及臀部被撞傷,需要住院治療。

之後,男子向醫院交了1000元醫藥費,這時醫護人員便詢問男子是否需要請護工,可男子卻一口回絕了,他聲稱家裡窮請不起護工,他自己照顧老人就可以了。在老人住院後沒多久,老人的女兒黃某得知消息後趕到了醫院。
4月15日,老人女兒黃某與男子進行了交涉,她先後兩次跟男子提了醫藥費的事件,希望男子能先支付一萬元醫藥費,但她萬萬沒想到男子會因此跳樓。據黃某表示,當天警方介入調解時,男子說他要去上班,想到醫院欠了2000多元醫藥費,所以她就讓男子先準備一萬元醫藥費,可男子全程都不說話。

對於此次墜樓事件有網友懷疑男子是否遭到老人子女逼迫所致,對此黃某作出了回應。據黃某表示,她從來沒有逼迫過男子,也不知道他為何會想不開,當時她只要求男子準備一萬元醫藥費,這樣的要求並不過分吧!之後,記者也採訪了與老人同病房的家屬,據他們透露,在15日老人女兒曾讓男子準備醫藥費,他們聽到的與老人女兒說的差不多。
回顧整個事件前後,這裡面有幾個焦點問題
焦點問題1,醫院主動問詢是否給老人請護工?請護工的費用多少?老人女兒和醫院會不會以老人是女性,小夥不便護理為由要求請護工?
焦點問題2,老人被小夥騎車撞傷,只是左腿膝蓋及臀部被傷,明顯是外傷,醫院需要老人住院治療嗎?
焦點問題3,小夥先支付了1000元,到事發還欠醫院2000元,一個縣級醫院一個外傷近三天就需要花費3000元,給老人治療什麼需要這麼多錢?
焦點問題4,縣醫院檢查什麼結果要求老人住院,治療什麼需要交納10000元住院費?
焦點問題5,老人女兒兩次催小夥交納1000元住院費,還口口聲聲說沒有逼迫?
如果警方介入,需要對上面幾個事情進行調查,可以肯定,小夥已經去世,醫院和老人家屬為推脫責任三緘其口。
我們網絡查詢一下,像撞傷老人被老人家屬訛詐和老人自己跌倒被路人救助後,反遭家屬訛詐的事件比比皆是,每每提及這類事情,我們基本已經麻木了。
現在媒體時常報道老人馬路跌倒,周圍人都不上前施救,主要的原因無非是擔心遭到訛詐。一些被訛詐的少則幾千,多則幾萬甚至很多。這反映了我們身邊很多人,嚴重缺乏道德誠信。
而作為救死扶傷的醫院,更是缺少公信度,像這種縣級醫院,已經嚴重違背了醫院宗旨,和醫者仁心的信條。這些醫院對患者小病大治,大病重治。追求商業利益最大化,嚴重缺乏職業道德。
這類事情已經不是社會上老人道德的缺失,而是法律的缺失 當一個老人可以肆無忌憚的敲詐勒索誹謗另一個人的時候,不是社會的悲哀,是法律的悲哀。法不責老法不責少法不責眾,這種現象造成很大一部分人基本沒有違法成本,真是整個社會的悲哀!
該新聞一被曝出,就引來了各路網友的不斷猜疑。有網友認為:“可能是覺得要賠償老太太一大筆錢,感覺無力承擔選擇了跳樓自殺”,也有網友含蓄地表示:“有些人是很壞的,挨著了她,就攤上大事了”,更有網友直接評論:“醫院為牟利推波助瀾,小傷大醫,大傷醫完,對於沒有保險的窮人是會要命的”……但小夥跳樓真相到底如何,現在警方並沒有發佈任何信息,因此,人們能做的並不是無端猜測,而是理性地等待結果。
話又說回來,關於小夥跳樓輕生這一行為,不管背後的原因是什麼,這一行為本身就是不應該發生的。
一個人活在世界上,人都會遇到一點點挫折,要調整好自己心態去面對。選擇結束自己生命來逃避責任,那是自私狹隘的。人並不是只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家人、朋友,那些關心你,愛護你的人。如果一遇到事情就以結束自己的生命為解決方法,那讓疼愛你的父母該如何面對今後的生活?父母的後半生將會在懊悔自責中度過。
我們的生活雖不如意,但生命本身是最美好、最珍貴的存在。
這不是社會上老人道德的缺失,而是法律的缺失 當一個老人可以肆無忌憚的敲詐勒索誹謗另一個人的時候,不是社會的悲哀,是法律的悲哀。法不責老法不責少法不責眾,這種現象造成很大一部分人基本沒有違法成本,以至於老人和未成年可以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真是悲哀?當然小夥不對,在怎麼也不能了卻自己的人生啊,你也有父母啊,你的父母知道了心裡該多疼啊?
另外一個冥冥問題,小夥選擇這樣橫著死離開,雖然說說是陽壽未盡,但肯定是不能像正常離開人進六道輪迴,會帶著怨念靈魂會一直飄蕩在原地附近,每週重複一次自殺的過程。如若執怨念煞氣太深,會演變尋找替身投胎轉世。那有可能會造成另外一個悲劇。若老人家女兒真存在逼迫,那希望和家屬為小夥靈魂超度安撫一下。還是有可能超拔小夥進入輪迴。
接下來警方介入調查也可能無果而終,主要看小夥父母的態度,也有可能小夥家屬會起訴醫院和老人家屬訛詐逼死小夥。從整個事件醫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小夥家屬還是有一定幾率勝訴。
總之,不管是意外也好,還是自殺也罷,悲劇已經發生了,對於被撞傷的老人家屬來說,內疚感多多少少還是會有一點的。
此事牽扯到了醫院、撞人、老人、窮人訛詐,醫院公信度和個人誠信等當下非常具有爭議性的敏感因素,我們會持續關注事情警方調查和處理結果。
大家對此事有什麼想表達請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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