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連山區開展環境衛生整治行動!

為落實全國愛衛辦、中央文明辦等9部委聯合發出的《關於開展第32個愛國衛生月活動 為全面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阻擊戰營造良好環境的通知》精神,按照《葫蘆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關於在全市開展冬春季愛國衛生運動的通告》要求和《關於開展環境衛生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深化全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連山區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行動要求各單位要針對疫情防控中發現的環境衛生問題,特別是主次幹道衛生死角、老舊小區、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流動攤販等環境衛生管理的薄弱環節,解決一些長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和“髒、亂、差”問題,重點開展道路清潔、垃圾清運、小廣告清理、“小菜園”治理、違建拆除等集中行動。針對社區(小區)、鄉村、市場等重點場所,進一步完善環境衛生保潔制度,有針對性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開展社區(小區)環境清理行動,充分發揮物業、居委會作用,確保有專人負責,配備足夠垃圾回收設施,定時定點清理垃圾和廢棄物,消除衛生死角,對樓道、電梯、垃圾回收點等重點部位定時清潔消毒,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居民環保意識;開展村莊清潔行動,農村地區要結合疫情防控集中開展村莊清潔行動,突出清理“三堆”、“五邊”死角盲區,由“清髒”向“治亂”拓展,由村莊面上清潔向屋內庭院、村莊周邊拓展;開展市場環境整治行動,規範市場管理,以集貿(農貿)市場、馬路市場為重點,全面清理市場所有攤位及周邊環境衛生,及時密閉收運垃圾。要發動商戶自覺主動清理攤位及周邊衛生,確保市場內外環境衛生乾淨整潔。重點清理背街小巷、公園廣場、綠化帶內、建築工地、破舊廠房、拆遷地塊積存的陳舊垃圾,閒置空地及時補植復綠或妥善處理。4月10日前完成準備發動,各單位根據管理範圍和工作職責主動認領工作任務,制定本部門具體行動計劃,明確工作重點、確定工作目標、指定具體責任人。5月底前完成全面實施,各單位按照計劃開展環境衛生整治行動,針對重點難點部位要開展集中聯合行動,主動對接各級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在全區營造濃厚氛圍。6月上旬完成成果驗收,區創城辦督察組將會對此次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行動進行集中檢查驗收,並將檢查結果形成專題報告上報區創城領導小組,檢查結果將作為年度績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