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站內現涉未成年人低俗廣告?撤除

地鐵站內現涉未成年人低俗廣告?撤除

地鐵站內人來人往密集

在地鐵站內做廣告可以說是最好的宣傳方式

不過再好的宣傳也得通過嚴格的審核

地铁站内现涉未成年人低俗广告?撤除

近日,在疑似南寧市一地鐵出入口

朝陽廣場一地下商業場所牆面上

出現一幅低俗廣告

涉及未成年人

↓↓↓

地铁站内现涉未成年人低俗广告?撤除

4月8日晚

有廣西南寧網友發佈微博稱

在當地地鐵站出口出現涉及未成年人不良廣告

事情引發網友們熱議

地铁站内现涉未成年人低俗广告?撤除

咋一看

這廣告看似沒有什麼問題

實則暗含誘導性

甚至很容易對兒童成長造成不利影響

令人感到不適

地铁站内现涉未成年人低俗广告?撤除
地铁站内现涉未成年人低俗广告?撤除地铁站内现涉未成年人低俗广告?撤除

@南寧軌道交通 回應:該廣告圖片發佈位置不在該司廣告經營範圍內,該商業街負責單位已將廣告撤除

地铁站内现涉未成年人低俗广告?撤除

4月9日,南寧市市場監管局發佈《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查處一起疑似不良廣告的情況通報》,通報稱目前該商業街負責單位已將廣告撤除,南寧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對此事做進一步調查核實並依法查處。

地铁站内现涉未成年人低俗广告?撤除

涉事廣告已被拆除

《廣告法》規定: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

地铁站内现涉未成年人低俗广告?撤除

為保護未成年人,我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增加了多條保護未成年人的條款。無論是網站、客戶端,還是電視臺、報紙,公共場所、電視劇等,都不應該為了眼前的利益而違背法律規定,逾越法律規定的紅線。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新聞晨報、共青團中央、南國早報、微博@南京軌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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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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