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站内人来人往密集
在地铁站内做广告可以说是最好的宣传方式
不过再好的宣传也得通过严格的审核
近日,在疑似南宁市一地铁出入口
朝阳广场一地下商业场所墙面上
出现一幅低俗广告
涉及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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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晚
有广西南宁网友发布微博称
在当地地铁站出口出现涉及未成年人不良广告
事情引发网友们热议
咋一看
这广告看似没有什么问题
实则暗含诱导性
甚至很容易对儿童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令人感到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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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 回应:该广告图片发布位置不在该司广告经营范围内,该商业街负责单位已将广告撤除
4月9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一起疑似不良广告的情况通报》,通报称目前该商业街负责单位已将广告撤除,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
涉事广告已被拆除
《广告法》规定: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为保护未成年人,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增加了多条保护未成年人的条款。无论是网站、客户端,还是电视台、报纸,公共场所、电视剧等,都不应该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背法律规定,逾越法律规定的红线。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新闻晨报、共青团中央、南国早报、微博@南京轨道交通
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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