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工廠、銀行、餐飲)要求統一著裝,服裝費該由誰承擔?

林肯法律在之前的問答中,回答一個保安公司辭退員工扣取服裝費的問題,不少人向林肯法律諮詢,而且也有不少不同的意見。林肯法律在此,再做一次統一的闡述。為什麼扣取服裝費不合法,不僅僅是保安公司,包括保潔公司、工廠、銀行等要求統一著裝的企業其服裝費用均應由企業承擔,而非勞動者承擔、不得從從員工工資中扣取服裝費或收取服裝費用。具體理由如下: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條件是指用人單位為了為了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同時從勞動者角度來說,勞動條件是指勞動者按時按量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用人單位所需要為勞動者提供的必要的物質和技術條件。

2、提供相應勞動條件作為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原因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力獲取勞動力的對價,用人單位提供物質生產資料、組織生產。由生產所得收益全部由同人單位享有,用人單位享有生產的全部收益,理應承擔生產的經營風險,而物質資料的提供包括提供統一的著裝服裝便是經營風險之一。即使發生自然災害、國家政策等事由造成不能生產,提供生產資料作為用人單位的一次性投入,即使不能生產風險也應由企業承擔。

3、保安、保潔、銀行、工廠等要求統一著裝的企業,提供統一的著裝服裝要求是企業的法定義務。特定行業

要求由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必須著裝統一企業。例如保安員崗位,國務院《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保安員上崗應當著保安員服裝,佩帶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誌。非特殊的一般行業,例如銀行以及部分普通的工廠以及一些酒店餐飲單位,為了提高企業的形象,要求員工統一的著裝,此統一著裝而產生的費用應由企業承擔,服裝也應由企業自身承擔。提升企業形象,享受收益承擔風險。一般的行業非統一的著裝勞動者也可以提供日常的勞動,一般的行業統一的著裝非需的。公司受益風險也應由企業承擔。而不得將該部分費用轉嫁給勞動者。

4、勞動者在離職時將相應的公司提供的服裝返還給用人單位即可,不得扣取相關的服裝費。而且即使在退還時公司提供的服裝有一定的折舊或破損,勞動者也不需要賠償,此屬於正常使用過程中的折損。只要勞動者沒有重大的過失或故意去毀損企業提供的服裝,就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企業提供服裝的折舊屬於使用過程中的正常現象,屬於企業的經營風險的一部分,不能將企業的經營風險轉嫁給勞動者。

保安、保潔、工廠、銀行等要求統一著裝的企業,統一的著裝應由企業提供並且該費用應由企業自己承擔,不得轉嫁給勞動者,不得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取該部分費用或額外向勞動者收取該部分費用。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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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工廠、銀行、餐飲)要求統一著裝,服裝費該由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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