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乡村教师每月最高发放1400元津贴,“最美村小”奖励15万

为继续提升我市乡村教育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市出台了《关于学习泸溪县教育改革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乡村教育发展水平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哪些要求?我市将从哪些方面发力?

茶陵乡村教师每月最高发放1400元津贴,“最美村小”奖励15万


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直接评聘为高级教师

目前,我市有1.3万余名教师扎根在乡村。

《意见》明确,从今年开始,整合现行的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罗霄山片区人才津贴、非贫困县乡村教师人才津贴等项目,统一为乡村教师岗位津贴。根据所在学校离城区(县城)远近,炎陵、茶陵每月发放500元至1400元,其他非贫困县市区每月发放400元至1000元,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

《意见》规定,从今年开始,在乡村学校累计从教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且申报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教师,直接评聘为高级教师;每位乡村教学点教师工作和生活要按照“八个一”标准配备:一套周转房、一套办公桌椅,一套卧具、一套卫浴设施、一套炊餐具、一台电脑、三年一次外出培训、一年一次体检

与此同时,国培、省培计划,要优先送培乡村教师;对教师进行表彰奖励时,要为乡村教师设置专项指标。


获评“最美村小”奖励15万

《意见》规定,南四县和渌口区在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原则上不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确需调整的,调整后不再承担教学任务的校产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用途,或者作为教育资产予以储备,任何单位不得侵占;确需置换或者转让的,必须实行等量补偿。

《意见》明确,2020年,所有乡村学校全部达到株洲市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我市将开展“株洲市最美村小”评估活动,被评估认定为“株洲市最美村小”的,每所村小连续三年每年奖励5万元,奖金用于补充村小公用经费、教师工作奖金或生活补助。

对乡村学校校舍、运动场地以及各类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切实保障乡村学校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图书等标准配备到位,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

茶陵乡村教师每月最高发放1400元津贴,“最美村小”奖励15万


遴选50名教师下乡支教

《意见》强调,建立城乡学校协同一体发展机制。城市五区学校与南四县和渌口区的乡村学校结成姊妹学校,学校之间互派师资,研训一体,资源互通,共建共享。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从城市五区遴选27所优质义务教育学校,与南四县和渌口区50所乡村学校结成姊妹学校,其中炎陵、茶陵有32所学校与城区17所学校结对

根据要求,支援学校派遣优秀教师到受援姊妹学校上示范课、指导教研教改;受援学校派遣教师到支援学校跟班学习。学期中,通过信息化手段,支援学校分学科带领受援姊妹学校开展集体备课、教研探讨,实时分享学科课程资源、考试素材资源等。发挥信息平台在校际课程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研究、质量监控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暑假时间,结对姊妹学校分学科开展集体研训;建立优秀教师引领下的教研一体化的培训制度,促进受援学校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

与此同时,我市从城区学校内遴选50名教师到南四县和渌口区乡村学校支教。第一批支教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至明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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