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般納稅人還能轉為小規模嗎?好多企業不想當“一般人”,只想安安靜靜的當做“小人”!好多企業覺得,小的企業更優惠、更安全,小的就是美的!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五、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從目前最新的稅務政策來看,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今年是否還會延續,還要看國家是否還會有對應的政策。
溫馨提醒:
1、2019年選擇轉登記的,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2、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轉登記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3、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4、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者連續不超過4個季度的經營期內,轉登記納稅人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5、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4號第五條規定,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無行業限制,但明確規定必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情況除外。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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