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懂這些​「行話」,買重疾險小心被坑(三)

重疾險系列文章第三篇

每個行業都有一些「行話」,行內的人都懂,行外人一臉懵,保險更是如此。重疾險形態非常多,保險責任層出不窮,今天E生君就帶你瞭解一些基本的「行話」,化繁為簡。

如果不懂這些​「行話」,買重疾險小心被坑(三)

01 重症

重症可以說是重疾險的靈魂,最早期的重疾險只有重症,責任比較單一。之前E生君已經專門在重疾險系列文章第二篇討論了重症,這裡不再贅訴。


記住,95%的重疾險的重症都是一樣的,100種重症和50種重症本質上沒太大區別,不需要花太多心思去關注。有些人也把重症叫重疾,都是一樣的東西。


02 中症&輕症

輕症,相對於重症而言,疾病嚴重程度沒有重症那麼高,賠付的額度一般是20~40%保額。中症與輕症類似,一般賠付40~60%的保額。


重症有統一的標準,而中症和輕症卻是各家保險公司自由發揮了,很容易魚目混珠。所以挑一款重疾險,輕中症責任反而是比較重要的。


一般來說,國內的重疾險,先賠付了輕/中症之後是不會影響到其他保險責任的。但如果先賠付了重症,那麼絕大多數重疾險的中/輕症會失效。


輕/中症的引入降低了理賠難度,賠付輕/中症之後還能豁免後續的保費。對消費者來說是福利,對保險公司來說也降低了風險,實屬雙贏。

如果不懂這些​「行話」,買重疾險小心被坑(三)

03 豁免

豁免包括投保人豁免和被保人豁免,絕大多數的重疾險都會自帶被保人豁免,而投保人豁免則需要另外附加。每份重疾險的投保人豁免和被保人豁免責任都不是一樣的,需要看具體的產品。


舉個例子,如果一個產品的被保人豁免包括輕症、中症、重症,那麼意味著如果被保人賠付了相應的責任之後,後面的保費豁免不用再交,但是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至於投保人豁免要不要加,能不能加,請看E生君之前的文章。


04 等待期

為了防止逆選擇(騙保),買完重疾險之後會有等待期,一般是90或者180天,在等待期內就算確診了相關疾病也是不賠付的。


經常有客戶跟E生君說,

“我最近買了新手機,手頭緊”;

“我最近很忙,生日還沒到,過一陣子再說”;

“我研究保險半年多了,一直找不到性價比最高的產品”;


E生君只想告訴你,買保險是有等待期的,你現在能買到的重疾險最早也要90天后才能生效。

如果不懂這些​「行話」,買重疾險小心被坑(三)


05 多次賠付重疾險

多次指的是重症的賠付次數,與中症和輕症的賠付次數無關。


與多次賠付重疾險相對應的是單次賠付重疾險,單次賠付的重疾險賠了一次重症之後保險合同就結束了,而被保人基本再也無法投保重疾險了。事實上單次賠付的重疾險已經是三四年前比較落後的形態了。


多次賠付重疾險又包括不分組多次賠付和分組多次賠付,舉個例子:


不分組多次賠付

一款產品,重症有100種,不分組賠付3次。意味著賠完一次重症,還有99種可以賠付,最多可以賠付三次。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個病種不能重複賠付。


分組多次賠付

一款產品,重症有100種,分為ABCD四組,每組各25種重症,最多賠付四次。如果得了A組的其中一種重症,那麼A組所有重症都不能得到賠付,只能賠付剩餘的BCD三組中的重症。


多次賠付產品中重症的賠付會有間隔期,也就是兩種重疾的確診日期要超過間隔期,否則不能賠付。分組多次賠付又會涉及到惡性腫瘤是否單獨分組,分組是否合理等,我們有空再聊。


06 單一疾病多次賠付

不管是單次賠付還是多次賠付,同一疾病都只能賠付一次,沒法重複賠付。而有些疾病,例如惡性腫瘤,很容易復發,所以就催生了單一疾病多次賠付的需求。


目前惡性腫瘤的二次賠付是比較主流的責任。

敲黑板,間隔期3年,不管新發、復發、持續、轉移都能再次賠付才值得購買。

如果不懂這些​「行話」,買重疾險小心被坑(三)

07 身故責任

並非每一款重疾險都會包括身故責任,消費型重疾險就不包括身故責任。


事實上E生君認為身故責任在重疾險裡面起到的是一個兜底作用。

在之前的重疾險系列文章我們已經知道,重疾險不全是確診即賠的,還有一些是實施了某種手術才可以賠,有一些是達到某種狀態才賠。


假如被保人患了重疾,但達不到賠付條件,消費型重疾無法賠付,但如果重疾險帶身故責任的話,被保人身故了可以賠付保額。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大部分重疾險賠付了重症責任之後身故責任就失效了,也就是說重症和身故二賠一。


關於重疾險,想要和你聊的還有很多,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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