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衡:一物各具一太極(上)韋力撰

許衡為元代三大理學家之一,與吳澄、劉因並稱,就歷史作用而言,許衡在此二人之前,故全祖望在《宋元學案》中說:“河北之學,傳自江漢先生,曰姚樞,曰竇默,曰郝經,而魯齋其大宗也,元時實賴之。”


自宋代以來,理學主要在南方流傳,到元初才流傳於北方,這件事實乃趙復之功,正是這位趙復把理學從南方帶到了北方,而後傳播給了姚樞、竇默、郝經以及許衡,而到了許衡才使得理學在北方真正的有了大影響,因此,談到北方的理學要從趙復說起。


許衡:一物各具一太極(上)韋力撰

許衡像,摘自陳正夫、何植靖《許衡評傳》


《宋元學案》中稱:“趙復,字仁甫,德安人。元師伐宋,屠德安。姚樞在軍前,凡儒、道、釋、醫、卜佔一藝者,活之以歸,先生在其中。姚樞與之言,奇之,而先生不欲生,月夜赴水自沉。樞覺而追之,方行積屍間,見有解發脫屨呼天而泣者,則先生也,亟挽之出。至燕,以所學教授學子,從者百餘人。”蒙古人攻打宋朝時,每遇不投強的城市,元人一旦破城就會實行大屠殺,而那時,姚樞在蒙古軍隊中任職,他覺得這樣的屠城方式會使很多傳統文化失傳,於是但凡遇到這種大屠殺,姚樞就想辦法將其中有學問和有技能的人救出來,這些人包括了儒家的讀書人、道人以及和尚,同時包括了醫生、算卦者。


當蒙古人在屠殺德安城時,趙復也在城中,姚樞與他一見面就覺得這位趙復不是凡人,於是姚就想把趙救出來,但這位趙不願意活在這樣的世上,當夜就跳河自殺了,姚知道後立即尋找,終於在死屍堆中找到了趙復,而後把他救了出來。接著,姚把趙送到了北京,讓趙在那裡開學講授。


因為跟著趙復學習的人太多,所以必須要建一個大的講學之地:“當是時,南北不通,程、朱之書不及於北,自先生而發之。樞與楊惟中建太極書院,立周子祠,以二程、張、楊、遊、朱六君子配食,選取遺書八千餘卷,請先生講授其中。先生以周、程而後,其書廣博,學者未能貫通,乃原羲、農、堯、舜所以繼天立極,孔子、顏、孟所以垂世立教,周、程、張、朱所以發明紹續者,作《傳道圖》,而以書目條列於後。”於是姚樞就跟楊惟中共同建了一座太極書院,同時在書院內建造了一座祭奠理學名家的祠堂,姚樞又蒐羅了八千多卷書籍提供給了書院,而後請趙覆在太極書院開始講學,於是趙在這裡開始宣講孔孟以來的道統,他為了能讓學生們懂得儒學體系,還專門作出了一幅《傳道圖》,而這些學生們,包括了姚樞在內等一些大臣。由此可知,理學體系傳播到了北方這件事跟姚樞和趙復都有很大的關係。


許衡:一物各具一太極(上)韋力撰

許衡撰《許文正公遺書》十二卷,清乾隆五十五年刻,許衡像


《宋元學案》中稱:“樞退隱蘇門,以傳其學,由是許衡、郝經、劉因皆得其書而崇信之,學者稱之曰江漢先生。”後來姚樞隱居到了蘇門山,他在那裡開始傳播從趙復處學得的理學觀念,而後許衡等人也間接地學到了這些知識,這些人學到之後,通過各種渠道傳播理學思想,尤其許衡在朝中任職,他借這個機會開始廣泛地在北方傳播理學思想,終於使理學在中國的北方變為了一門顯學。


對於許衡做出的這個貢獻,黃百家在《宋元學案》中評價到:“自石晉燕、雲十六州之割,北方之為異域也久矣,雖有宋諸儒疊出,聲教不通。自趙江漢以南冠之囚,吾道入北,而姚樞、竇默、許衡、劉因之徒,得聞程、朱之學以廣其傳,由是北方之學鬱起,如吳澄之經學,姚燧之文學,指不勝屈,皆彬彬鬱郁矣。”


黃百家說,因為北方的土地被割讓了出去,因此割斷了與南方的文化傳播,而趙複本是個南方的囚犯,但自從姚樞把他接到了北方,才使得北方出了許衡等數位理學名家,而由於許衡堅持朱子的理學觀念,故他被後世視之為“朱子之後人一人”(薛瑄《讀書錄》卷一)。


許衡:一物各具一太極(上)韋力撰

許衡撰《許文正公遺書》十二卷,清乾隆五十五年刻,書牌

許衡:一物各具一太極(上)韋力撰

許衡撰《許文正公遺書》十二卷,清乾隆五十五年刻,卷首


但從以上的敘述來看,其實許衡不是趙復的弟子,而他的學問是從姚樞那裡得來者。許衡是在34歲時在蘇門山認識了姚樞,《元史·許衡傳》中有這樣一段話:“從柳城姚樞得伊洛程氏及新安朱氏書,益大有得,尋居蘇門,與樞及竇默相講習,凡經傳子史、禮樂、名物、星曆、兵刑、食貨、水利之類,無所不講,而慨然以道為己任,嘗語人曰:綱常不可一日而亡於天下。”


這段話只是說許衡從姚樞那裡得到了二程及朱了的著作,而後他就跟姚樞與竇默共同探討,從此之後,許衡有了要弘揚理學於北方的志向,然這段話中也沒有說許衡拜姚樞和竇默為師,由此可以猜測,許衡的理學觀念是靠自學而得者。


從他個人的經歷看,其實他在小時候就有了治學的大志向:“許衡,字仲平,河內人。七歲入學,授章句,問其師曰:‘讀書何為?’師曰:‘取科第耳!’曰:‘如斯而已乎?’每受書,即問其旨義,師詘而辭去。如是者三師。流離世亂,嗜學不輟,人亦稍稍從之。”他7歲上學,老師給他講授如何寫文章,他反而問老師為什麼要讀書,老師告訴他:那當然就是為了參加科舉考試了。這個回答顯然讓許衡不滿意,他覺得學習的目的難道僅僅為此嗎?於是他不斷地向老師請教問題,他的問題竟然連老師都回答不上來,於是這位老師辭職而去。後來許衡家所聘請的幾位老師,其結果也同樣如上,於是他只好靠自學來進行研讀。


顯然,許衡的自學沒有得到真正的門徑,自從他見到了姚樞,才使他真正明白了學問的正途:“訪姚樞於蘇門,得伊洛、新安遺書,乃還謂其徒曰:‘昔者授受,殊孟浪也,今始聞進學之序。若必欲相從,當率棄前日所學,從事《小學》之灑掃應對,以為進德之基?’眾皆曰:‘唯。’遂相與講誦,諸生出入惟謹。客至見之,惻然動念,皆漸濡而出。”


由此可知,許衡在見到姚樞之前已經有了弟子,因為他從姚樞那裡得到了二程及朱子的著作後就返回了家鄉,他見到弟子們時說:當年我教給你們的學問,看來太草率了,因為我到今天才明白什麼是真正的學問,如果你們還想繼續做我的弟子,那必須放棄以前跟我學得的知識。眾弟子都說要聽從老師的安排,於是他們師生之間共同地學習正統的理學觀念,而他的這些舉措漸漸在社會上發生了影響。


南宋寶祐二年,忽必烈當上了秦王,他為了能夠讓自己的統治區得以安寧,於是就任命廉希憲為宣撫使,而後讓廉去尋找有名的文人來京城任教授:“乙卯(公元1255年)二月,朔,詔以公為京兆提學,從廉希憲請也。公屢辭,不許,仍詔頒俸給之,力拒不受,往返凡六七,不能強也。後世祖南征,始還懷。”(《考歲略·續》)


廉希憲找到了許衡,而後請許入京任職,但許堅決地推辭,廉連請了六、七次,許看推辭不過,只好到京城任職三年。元中統元年,忽必烈成為了皇帝,他就在開平召見了許衡,《元史·竇默傳》中記錄了忽必烈跟許衡的對話:“庚申(公元1260年),上在正位宸極,應詔北行,至上都,入見。問所學,曰:孔子。問所長,曰:虛名無實,誤達聖聽。問所能,曰:勤力農務,教授童蒙。問科舉如何?曰:不能。上曰:卿言務實,科舉虛誕,朕所不取。七月還燕。”


忽必烈問許衡從事哪方面學問,許衡說是孔子所傳的儒學,而後忽又問他有什麼特長,許謙虛地說自己其實沒什麼特長,忽又問他有什麼能力,許說自己只會種莊稼,同時也開辦蒙學教授兒童。忽必烈聽到這句話後就接著反問許衡:開辦科舉這件事有沒有價值?不知什麼原因,許的回答是:不能開辦此事。忽必烈聽後誇讚許衡說:你的回答很務實,而科舉是個務虛的事情,我對此沒興趣。之後許衡就返回了北京。


許衡為什麼這麼回答?他的心態不得而知,而元初也確實未曾開辦科舉,看來許衡這樣的回答也有著他另外的考量,而今難以知道他當時的心態。但無論怎樣,他的這番話卻得到了忽必烈的褒獎,為此,他在忽必烈那裡也留下了誠實務實的印象。


許衡:一物各具一太極(上)韋力撰

《熊勿軒先生文集》六卷,清同治五年福州正誼書局刻正誼堂全書本,許衡序一

許衡:一物各具一太極(上)韋力撰

《熊勿軒先生文集》六卷,清同治五年福州正誼書局刻正誼堂全書本,許衡序二


到了轉年,忽必烈召見竇默,他問竇能不能找來一位像唐代魏徵那樣的名相,竇默回答說:“犯顏諫諍,剛毅不屈,則許衡其人也!”(《元史·竇默傳》)


竇默明確地推薦了許衡,於是許衡又被召進了朝廷。因為大臣間的勾心鬥角,許衡沒有當上宰相之職,而後只任命其為國子監祭酒,於是他就在這個任上開始弘傳理學,姚燧說:“先生之學一以朱子之言為師,窮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踐其實。”(《先儒議論·姚氏牧庵語》)


由此可知,許衡所講授者乃是朱子的學說,而《考歲略》中也說:“平生嗜朱子學不啻飢渴,凡指示學者,一以朱子為主。”看來,許衡所學與所講均為朱子觀念,而他的學問體系也一本朱學,比如《魯齋遺書》上說:“或問心也,性也,天也,一理也,如何?曰:便是一以貫之。又問理出於天天出於理,曰:天即理也。”


弟子向許衡請教關於心、性、天以及理的問題,而許衡卻回答說:這些完全是一個體系。弟子又問他理跟天的關係,他的回答是:天就是理。那麼天下有多少個理呢?許衡說:“天下皆有對,惟一理無對,一理太極也。”許衡認為天下萬物均為陰陽相對者,而唯有理沒有對,因為理就是太極。


那麼太極與萬物的關係是怎樣的呢?許衡認為:“只一個理,到中間卻散為萬事,如達道達德九經三重之類,無所不備,及到末章推到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又只是一個理。”雖然天下只有一個理,但它卻能普及到天下的萬物。


那麼理與天下萬物的關係是怎樣的呢?這也就是理學上所不斷探討的理與氣的關係問題。對於這一點,許衡認為:“凡物之生,必有此理而後有是形,無理則無形。”他在這裡強調,首先是要有理,此後萬物才能根據此理而有形,這等於在說理在氣先。顯然,這是朱熹早年的觀點。可是到了朱子的晚年,因為弟子的不斷追問,他又修訂了自己的這個說法,那就是:理在氣先只是一種理論上的解釋,而在實際中也並非絕對如此。


那麼許衡是否也修訂了這一點呢?他既然完全遵奉朱子的觀念,那麼朱子改了,他當然也要跟隨,於是許衡說:“天即理也。有則一時有,本無先後。有是理而後有是物。”許衡首先強調天就是理,而天與理是共同誕生者,並無先後的區別。然後他又接著說:有了這個理,而後才有了這個物。顯然,經過這一番論述,許衡也沒能確定出理與氣,也就是理與物孰先孰後。


許衡:一物各具一太極(上)韋力撰

許衡撰《魯齋詞》民國十一年歸安朱氏刻《疆村叢書》本


關於氣,許衡也有自己的論述:“‘合虛與氣,有性之名’。虛是本然之性,氣是氣稟之性。仁義禮智信是明德,人皆有之,是本然之性,求之在我者也,理一是也。貧富、貴賤、死生、修短、禍福,稟於氣,是氣稟之命,一定而不可易者也,分殊是也。性者,即形而上者,謂之道,理一是也。氣者,即形而下者,謂之器,分殊是也。”(《魯齋遺書·語錄下》)


他在前面引用的這句話本是張載的說法,張載認為虛是指的自然存在的太虛之氣,而氣則是指陰陽二氣。許衡認為,虛是天然的本性,而人受到了天然二氣,之後形成了獨自的個性,他以此來解釋“理一分殊”這個概念。他認為,虛乃是所有人的共性,這就是理一;而氣則是每個人的個性,這些個性包括了人與人之間的具體差異,比如貧富、貴賤、生死等等,這都是個性所決定者,而這些個性就是分殊。因此說,性是形而上的,這就是理一;而氣是形而下的,這就是分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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