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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訴訟
保
護
公
益
人
人
有
責
4月8日下午,
12位來自法律、環保、行政執法等領域專業人士
被鼓樓區檢察院“雲聘任”
為全省首批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
受疫情影響,此次“雲聘任”活動通過互聯網連線、屏對屏的與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連線舉行“雲聘任”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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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樓區檢察院
首批12位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
組成人員如下:
趙 容市人大代表、福建廣播電視大學原公共事業系主任
陳 林市人大代表、福州天尊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 震市人大代表、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委員
陳雄偉市人大代表、福建明視偉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姚仲凱市人大代表、國浩律師(福州)事務所合夥人
陳永莊市人大代表、福建心藍天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何中明區人大代表、福州西麗清潔有限公司保潔員
溫長煌區人大代表、福建知信衡律師事務所主任
鄭小真區人大代表、區生態環境局監測站副站長
陳立金區人大代表、福州市洪山鎮國光社區書記、主任
吳建仁區人大代表、福州海峽美容醫院董事長
王勇忠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業管科副科長
“既感到榮幸又深感責任重大,希望通過參與辦案幫助檢察機關為公益保護貢獻一份力量。”
被聘任為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之一的福州市人大代表、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姚仲凱有感而發。
“小朋友 你是否有很多問號?”
帶大家全面瞭解
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
什麼是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
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是指經人民檢察院選任,對轄區內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參與和監督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辦案過程的代表。
具體職責: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在履職過程中可以向檢察機關提供公益訴訟線索、對檢察機關辦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提供意見、也可對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辦案過程進行監督。為提升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的工作參與度,檢察機關為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組織業務培訓,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還可以協助調查核實、觀摩公益訴訟的庭審活動。
為什麼要聘任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
從公益訴訟試點開始,鼓樓區檢察院積極探索公益訴訟檢察實踐,在公益訴訟相關領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相對於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當前公益訴訟司法實踐存在“兩難”問題:
▶ 案源線索尋找難。目前公益訴訟線索主要來自群眾的反映舉報以及檢察干警的外出走訪,在線索收集方面無法窮盡各個領域,因此公益訴訟線索總體數量較少且質量不高。
▶ 調查取證難。很多公益領域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檢察機關對相關法律雖熟悉,但是對公益領域相關專業性的問題較為生疏,調查取證還存在較大的短板,使得公益訴訟工作的推進不夠順暢。
為破解這“兩難”問題,鼓樓區檢察院積極尋求對策,主動爭取福州市檢察院的支持,經過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福州市檢察院決定在鼓樓區檢察院率先開展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制度的探索。
因此,鼓樓區檢察院制定了《關於開展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工作的實施意見》,由法律、環保、經濟、行政執法等領域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及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員來擔任公益訴訟監督員。
聘任之後,鼓樓區檢察院有何計劃?
鼓樓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江偉表示,福州市檢察院決定在鼓樓區檢察院率先開展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制度。接下來,鼓樓區檢察院也將在今年開展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的“四個一”活動,即觀摩一次庭審活動、組織一次業務培訓、參加一次調查核實、組織一場總結會,從而凝聚全社會的共識,最大限度地形成公益訴訟的合力。
聘任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的意義在哪?
福州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餘深畫表示聘任人大代表作為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是鼓樓區檢察院在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中的又一次新的探索,以往我們開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是檢察機關單向收集線索、啟動程序、維護公益,從今天起,這項工作將向更多依靠群眾發現線索、推動工作、接受監督轉變。
眾人拾柴火焰高,公益訴訟不能單打獨鬥,
需要最大程度凝聚全社會的共識。
❤
此次聘任儀式推進公益訴訟深入開展,
讓更多的人成為公益保護的捍衛者,
健全完善檢察權行使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
最大限度形成公益保護合力,
營造“保護公益,人人有責”良好氛圍。
完
攝影 | 許斯影
素材供稿 | 餘深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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