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交警高速二大隊再次查獲高速酒駕行為一起

韶關交警高速二大隊再次查獲高速酒駕行為一起

為繼續抓好轄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努力確保轄區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近日,韶關交警高速二大隊組織警力在南韶高速梅關省際執法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對通過梅關站出省的車輛進行例行檢查。

韶关交警高速二大队再次查获高速酒驾行为一起

3月19日下午15時45分許,執勤民警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一輛號牌為贛B288**的小轎車涉嫌在駕駛室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的行為,需開具處罰單,遂示意司機下車前往執法崗亭處理。在處理過程中,執勤民警發現該駕駛員面色紅潤、眼睛泛紅、神態緊張,並不時捂住嘴鼻與民警交談。同時,民警在近距離也聞到司機劉某身上有酒味,於是使用酒精測試儀對駕駛員進行酒測。經酒測顯示,該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1毫克/100毫升。經民警詢問,司機劉某承認在中午吃飯的時候喝了一點酒,以為過了好幾個小時就沒事了,於是開車準備回江西贛州。最後,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對司機劉某作出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

韶关交警高速二大队再次查获高速酒驾行为一起
韶关交警高速二大队再次查获高速酒驾行为一起

當日下午16時47分許,執勤民警在對一輛號牌為贛BSY1**的小轎車進行車輛信息及駕駛員信息查驗時,透過車窗發現車輛後排坐了4人。於是民警立即要求該車駕駛員及乘客下車接受檢查,經核查,該車核載5人,實載6人,超員1人。民警向該車駕駛員講解超員駕駛的危害及後果,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該駕駛員也承認錯誤,並表示以後絕不再犯。在民警的協助下,最終讓其中一人乘坐路過的客運班車離開。最後,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駕駛員超員載客的行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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