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要求,经研究决定,自4月8日起,永宁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开放,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来访人员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需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信息,并佩戴口罩。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或咳嗽等症状,一律不得进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到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参加诉讼的律师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请来访人员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后,耐心等候,不喧哗,不吵闹,有序排队等候,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反映诉求问题完毕后,要及时离开接待场所。
三、大力提倡通过信、网、电等非接触式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信:永宁县宁丰北街148号永宁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750100。
来电: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者0951-5927233,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相关材料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四、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扰乱疫情防控或信访工作秩序的,经劝告拒不改正的,或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及与疑似、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8日
出品 | 永宁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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